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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禁止携带和引进外来物种进入长白山保护区

发布时间:2021-11-03 09:06
  <正>8月1日闭幕的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携带和引进外来物种、转基因生物、疫源体进入保护区,不得擅自在保护区内培植、饲养、繁殖各类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最高面临10万元罚款。据了解,出台上述条例旨在加强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实现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统筹规划、保护和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文章来源】:吉林人大. 2019,(09)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47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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