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污地修复基金制度的完善路径
发布时间:2021-11-20 08:06
资金匮乏是当前阻碍污染场地修复产业发展的瓶颈,现有的财政制度和融资机制难以满足土壤修复的巨额资金需求,建立社会化的资金筹措保障机制是国际趋势。《土壤污染防治法》首次提出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但基金制度具体怎么建并未明确,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也未释明。欲完善污染场地修复基金制度,亟待从拓宽资金来源、明确基金使用条件和范围以及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1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法责任视角下的土壤修复——基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分析[J]. 巩固. 法学. 2018(10)
[2]美国的污染治理超级基金制度[J]. 王曦,胡苑. 环境保护. 2007(10)
本文编号:3506915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1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法责任视角下的土壤修复——基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分析[J]. 巩固. 法学. 2018(10)
[2]美国的污染治理超级基金制度[J]. 王曦,胡苑. 环境保护. 2007(10)
本文编号:350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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