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法治路径建构
发布时间:2021-11-27 05:43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政府环境治理重要的预防性手段。一方面,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有效缓解执法权限分散、无效管理、企业与政府共谋等监管失灵难题。另一方面,督促企业践行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由法律规范、伦理规范、自我约束机制等多层次制度构成的社会责任。从现有规范体系来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存在制度漏洞:在公开主体上,公开主体有限,强制公开主体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不明确;在公开事项上,规范内容不统一,商业秘密认定困难;在效果确保上,手段过于单一,偏向管理性和惩戒性。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下,企业环境公开制度的完善应立足于企业运营成本和生态环保之间的平衡,适度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通过构建奖惩并举的责任机制,调动企业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完善和引入有奖举报、信息监察员等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环境治理的新格局。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家. 202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功能
(一)修正政府监管失灵
(二)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多重难题
(一)义务主体的有限性
(二)公开内容的模糊化
(三)效果确保手段的单一化
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一)构建奖惩并举的责任机制
(二)适度扩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J]. 沈岿. 中国法学. 2019(05)
[2]法律规范之间抵触标准研究[J]. 胡建淼. 中国法学. 2016(03)
[3]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基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分析[J]. 王明远. 中国法学. 2016(01)
[4]行政法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J]. 王贵松. 政治与法律. 2016(01)
[5]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J]. 高秦伟. 中国法学. 2015(05)
[6]“河长制”:一个中国政府流域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样本研究[J]. 任敏.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5(03)
[7]环境规制俘获的法律防范——基于美国经验的启示[J]. 陈亮. 环球法律评论. 2015(01)
[8]地方立法发展的权限困境与出路试探[J]. 向立力. 政治与法律. 2015(01)
[9]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J]. 王灿发. 中国法学. 2014(03)
[10]论《环保法》的特殊功能及其提升[J]. 王曦.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2)
本文编号:3521666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家. 202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功能
(一)修正政府监管失灵
(二)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多重难题
(一)义务主体的有限性
(二)公开内容的模糊化
(三)效果确保手段的单一化
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一)构建奖惩并举的责任机制
(二)适度扩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J]. 沈岿. 中国法学. 2019(05)
[2]法律规范之间抵触标准研究[J]. 胡建淼. 中国法学. 2016(03)
[3]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基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分析[J]. 王明远. 中国法学. 2016(01)
[4]行政法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J]. 王贵松. 政治与法律. 2016(01)
[5]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J]. 高秦伟. 中国法学. 2015(05)
[6]“河长制”:一个中国政府流域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样本研究[J]. 任敏.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5(03)
[7]环境规制俘获的法律防范——基于美国经验的启示[J]. 陈亮. 环球法律评论. 2015(01)
[8]地方立法发展的权限困境与出路试探[J]. 向立力. 政治与法律. 2015(01)
[9]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J]. 王灿发. 中国法学. 2014(03)
[10]论《环保法》的特殊功能及其提升[J]. 王曦.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2)
本文编号:352166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521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