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7 21:14
环境污染具有潜伏周期长、隐蔽性强等特点,因此,企业造成的污染通常很难在较短的时间被发现,有些环境问题甚至要在几十年后才会显现。当企业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况时,环境法律责任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然而,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破产企业在造成隐蔽性比较强的环境问题后,如何承担环境法律责任在法律规定上是空白。针对企业破产后才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对企业进行追责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成为我国司法理论和实践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破产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出发,列举破产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我国破产企业环境法律责任承担的现状,并提出发展路径。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32)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的环境责任保险[J]. 易阿丹.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08(02)
[2]破产企业的环境责任[J]. 张娟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5)
[3]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民事法律责任[J]. 王光玲. 现代商贸工业. 2007(06)
[4]浅析我国的“污染者负担”原则[J]. 潘慧庆. 科教文汇(中旬刊). 2007(06)
[5]浅议公司的社会责任[J]. 黄日生.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07(02)
[6]公司的环境责任[J]. 高利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6)
[7]论公司终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 杨仕兵. 经济问题. 2006(10)
[8]美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 林芳惠,苏祖鹏. 水土保持科技情报. 2005(05)
[9]论企业环境责任的立法完善[J]. 黄锡生,宋海鸥.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5(03)
[10]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责任[J]. 杨仕兵. 政治与法律. 2004(02)
本文编号:3523059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32)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的环境责任保险[J]. 易阿丹.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08(02)
[2]破产企业的环境责任[J]. 张娟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5)
[3]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民事法律责任[J]. 王光玲. 现代商贸工业. 2007(06)
[4]浅析我国的“污染者负担”原则[J]. 潘慧庆. 科教文汇(中旬刊). 2007(06)
[5]浅议公司的社会责任[J]. 黄日生.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07(02)
[6]公司的环境责任[J]. 高利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6)
[7]论公司终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 杨仕兵. 经济问题. 2006(10)
[8]美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 林芳惠,苏祖鹏. 水土保持科技情报. 2005(05)
[9]论企业环境责任的立法完善[J]. 黄锡生,宋海鸥.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5(03)
[10]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责任[J]. 杨仕兵. 政治与法律. 2004(02)
本文编号:352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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