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6 01:14
本文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的确定是将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进行货币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当事人对损害额进行举证,再由法院对其进行认定,由此确定具体的损害数额。然而,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的确定具有特殊性,正是由于这些特殊性使得损害额的确定陷入困境。 通过多因性、潜伏性、易逝性等三个方面阐释了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的复杂性,然后通过对损害额确定的定量性及其鉴定的专业性的解释来说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对环境科学的依赖性。这些特性说明环境污染侵权与传统侵权的不同。 关于取证,一方面受害人限于自身知识和经济能力,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自主取证,另一方面受害人、其他当事人和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司法鉴定,但环境司法鉴定并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关于认定,一方面法院认定的专门化程度不高,另一方面证明标准过高,这都使得法院的认定常常进退维谷。对取证和认定困境的阐述,说明了现行法律不能解决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的困境。这些制度需要突破。 建议应建立援助基金以帮助负担过重的受害人;积极完善环境司法鉴定,以发挥环境科学对环境司法的积极作用;法院应当提高认定的专门化程度,现行法律应确立盖然性占优原则,以降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的证明标准。以期这些建议有利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的确定。
【关键词】:环境污染 环境侵权 损害额确定 环境司法鉴定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68;D923
【目录】:
- 内容摘要4-5
- Abstract5-7
- 引言7-8
- 一、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的特殊性8-21
- (一)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的复杂性10-17
- (二) 对环境科学的依赖性17-21
- 二、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的困境21-36
- (一)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的取证困境21-31
- (二)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的认定困境31-36
- 三、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困境突破36-45
- (一) 对取证制度的困境突破36-41
- (二) 对认定制度的困境突破41-45
- 参考文献45-48
- 致谢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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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损害额确定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6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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