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对策
发布时间:2022-12-23 19:03
京津冀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非公经济作为拉动京津冀发展的主要引擎,其生态环境治理状况直接影响京津冀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展,加强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是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共建的可靠保障。本文基于对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现状的分析,提出其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并就现存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以期促进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规范化、法制化。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二、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现存法律问题
1. 地方立法权受限, 央地立法不协同。
2. 环境犯罪频频发生, 行政处罚屡屡代替刑罚。
3. 环境行政监管不力, 有效责任机制缺失。
4. 正向激励不足, 违法成本过低。
三、促进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对策
1. 扩大地方立法权, 建立环境协同立法机制。
2. 行刑有效衔接, 建立环境案件“行刑联合防控”机制。
3. 健全责任体系, 落实惩处措施。
4. 树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理念, 提升非公经济主体环保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跨区域环境治理中纵向环境监管体制的改革及实现——以京津冀区域为样本的分析[J]. 冯汝.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18(08)
[2]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J]. 张学永. 人民论坛. 2018(18)
[3]民营企业环境犯罪问题及对策[J]. 玄松鹤,吴鹏宇.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4]刍议京津冀“十面霾伏”下的法律困境及其对策[J]. 吴天. 河北企业. 2017(06)
博士论文
[1]中国环境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及其选择研究[D]. 杨洪刚.复旦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72525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二、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现存法律问题
1. 地方立法权受限, 央地立法不协同。
2. 环境犯罪频频发生, 行政处罚屡屡代替刑罚。
3. 环境行政监管不力, 有效责任机制缺失。
4. 正向激励不足, 违法成本过低。
三、促进京津冀非公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对策
1. 扩大地方立法权, 建立环境协同立法机制。
2. 行刑有效衔接, 建立环境案件“行刑联合防控”机制。
3. 健全责任体系, 落实惩处措施。
4. 树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理念, 提升非公经济主体环保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跨区域环境治理中纵向环境监管体制的改革及实现——以京津冀区域为样本的分析[J]. 冯汝.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18(08)
[2]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J]. 张学永. 人民论坛. 2018(18)
[3]民营企业环境犯罪问题及对策[J]. 玄松鹤,吴鹏宇.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4]刍议京津冀“十面霾伏”下的法律困境及其对策[J]. 吴天. 河北企业. 2017(06)
博士论文
[1]中国环境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及其选择研究[D]. 杨洪刚.复旦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72525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725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