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29 23:32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至2020年初步建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总体要求,而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欠缺。通过对我国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中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存在法律规范的缺位、直接适用传统环境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存在不合理性等问题,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建立类型化的环境污染纠纷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兼顾司法公平和环境正义。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现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1.1 程序法上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1.1.1 诉讼要件
1.1.2 妨诉抗辩
1.1.3 申请、异议等行为
1.2 实体法上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2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现行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规范的缺失
2.2 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矫枉过正
3 对生态损害赔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建议
3.1 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3.2 建立类型化的环境污染纠纷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4 结语
本文编号:3805966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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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现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1.1 程序法上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1.1.1 诉讼要件
1.1.2 妨诉抗辩
1.1.3 申请、异议等行为
1.2 实体法上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2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现行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规范的缺失
2.2 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矫枉过正
3 对生态损害赔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建议
3.1 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3.2 建立类型化的环境污染纠纷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4 结语
本文编号:380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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