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4-11-02 02:21
水是生命之源,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水。但是,被污染之后的水不仅影响水体功能的正常发挥,而且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的用水安全。西北地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及其严重。本文针对西北地区水污染现状及成因,分析指出西北地区水污染防治的制度性法律措施,旨在通过建立和严格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对西北地区的水污染进行最直接、有效的法律规制。 西北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大江大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因此,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状况对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关系国家整个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上的重要性远大于经济上的重要性。因此研究西北地区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规制,对西北地区甚至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求西北地区水污染防治的制度性对策,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严格实施,对西北地区的水污染进行最直接和有效的法律规制。 除了严格实施好、执行好现有的制度外,我们还应积极探索有创意的、人性化的、精心设计的有效制度,增强协调执行力。从他律走向自律,提高全民的水环境意识,则是西北地区水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4008866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14个城市(地区),主要河流水质多属于IV类,污染河流的流域面积约占西北地区总面积的27.2%,受影响人口约占西北地区总人口的23.9%。此类污染区域的水质目前尚可满足工农业生产的要求,但己不能作为饮用水源,而且基本已无环境容量,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排污,很快将成为严重污染区....
本文编号:400886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4008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