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排污权”的几点质疑——以“排污权”交易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09-06 18:08
本文关键词:对“排污权”的几点质疑——以“排污权”交易为视角
【摘要】:"排污权"不仅在国外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不存在,而且在理论上也无法成立。"排污权"交易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误的价值判断,违背了环境正义的要求,无法激励排污者进行技术创新和持续减排,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微不足道。"排污权"交易的实质就是政府管制的市场化扭曲和变异。在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配额制度下,用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取代"排污权"交易是较为可行的选择。
【作者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 排污配额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整体主义视角下的自然资源权体系及实施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1CFX041)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项目资助
【分类号】:D922.68
【正文快照】: “排污权”交易制度始于美国《清洁空气法》的有关规定,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并被我国理论界大力宣扬和实务部门广泛试点。学者认为“排污权”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剂“药方”,[1]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也已在我国半数以上的省市如火如荼地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展示“排,
本文编号:8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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