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5 23:00
本文关键词: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发展,婚姻之外的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的事件发生率越来越高。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侵犯了婚姻中受害方的合法权益,给受害者造成极大伤害,同时也给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带来很大威胁与挑战,给社会带来很大不安定因素。频频发生的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的恶性犯罪案件,触目惊心,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 第三者现象日益泛滥,其背后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但缺乏对插足婚姻第三者的有效惩戒即法律惩罚是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除重婚罪外,2001年修订后的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均未有对破坏婚姻第三者予以惩罚的规定,第三人侵害婚姻关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仅限于受道德舆论及党纪政纪的约束,这无疑使得很多人侵害他人婚姻家庭关系肆无忌惮。 目前,这一事实已引起很多法学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注意,在法学学者中绝大部分是持追究第三人法律责任的观点,但也有少数人持否定观点,在社会学者中持反对观点的尤其为多,因此该问题在学界还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有待更多的人们尤其是专家学者加入到这一探讨研究的队伍中来,以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本人认为第三人侵害他人婚姻家庭关系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文就试从第三人的界定、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的危害性及其产生原因、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责任法理依据、第三人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四个方面来分析研讨第三人侵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责任。
【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3.9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王爱莉;婚姻关系中“第三者”的侵权民事责任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
2 郭佳;论配偶权被第三者侵犯的民事救济制度[D];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29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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