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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亲子法视野下的婚生子女的否认——兼论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12-16 07:34

  本文关键词:德国亲子法视野下的婚生子女的否认——兼论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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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德国法在婚生否认制度上逐步接受以实质家庭取代形式家庭的法律价值判断,并将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实践于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的法律修正上。反观我国《婚姻法》,至今亲属法的婚生否认制度还付之阙如,虽然学界在其制度的设计上有一些见解,但似乎仍无法确立该制度的核心价值及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借鉴德国成功的立法经验,检讨我国婚生否认制度的现状,提出我国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不仅限于夫、妻及子女,还应扩张至第三人及国家。
【作者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
【分类号】:D923.9
【正文快照】: 德国自公元1900年制定民法以来,一直以婚生推定制度、婚生否认制度与认领制度建构亲子身份关系。乞今为止,除了认领以外,不论婚生推定制度或婚生否认制度都作了大幅度的修正。此举一方面是为了因应社会形态的转变,另一方面则是配合德国基本法上之要求。相比之下我国目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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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9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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