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分居制度之构建
发布时间:2017-12-22 23:03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分居制度之构建 出处:《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更多相关文章: 分居制度 基本理论 立法现状 立法评析 立法构想
【摘要】: 起源于中世纪欧洲教会法的分居制度,经过数百年演进与发展,逐渐为时代赋予新的内涵,日益在世界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立法中焕发起勃勃生机,成为近现代一些国家和地区婚姻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分居制度与离婚制度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时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配偶双方的分居权利和自由意志,而且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国现行婚姻法,仅将“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既未明确界定何谓“分居”,也未涉及分居的实现条件及其对夫妻关系产生的效力,使分居制度成为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处空白,不但给司法实践操作造成许多困难,更使得大量存在的事实分居现象难以得到有效规制,使配偶双方及子女权益都不能得到充分保护,产生了一些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无论从满足现实需要,还是从健全法律制度的角度而言,设立分居制度,在我国都确有必要,实务界与学术界对此早已呼声不断,争论不休,相关立法却未曾出台。在理论上,分居制度符合婚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变化规律,其将分居事实纳入婚姻立法调整的视野,既有利于实现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完整、配套,也反映出法律在调整婚姻家庭领域中尊重家庭自治与合理介入国家干预相结合的方式,能够充分体现我国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和“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指导思想。在实践中,分居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其功能效用,既有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又能保障不稳定婚姻关系下的各方利益,更有助于法院审理案件的顺利进行,还能较好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安宁,益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对分居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学术界比较有影响力的著述,如史尚宽的《亲属法论》、刘引玲的《配偶权问题研究》、陈苇主编的《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王丽萍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等,都对分居制度以不同角度进行过研究和阐述,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分居制度进行较为全面系统地研究与探讨。本文以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婚姻家庭立法为视角,探讨分居制度的基本理论、立法现状以及立法特点与功能,并在借鉴国外和我国港、澳、台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对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以期对我国婚姻立法的完善尽微薄之力。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共计五万余字。 第一部分,分居制度之基本理论概述。首先阐述分居制度的历史渊源,对分居制度由古至今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沿革及演变作出简要介绍。然后重点论述分居制度的基本内涵。对分居制度的涵义与性质、分居制度与同居制度的关系以及分居制度的种类和构成要件等内容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对分居制度有较为完整而全面的理论把握。 第二部分,现代分居制度之立法现状与评析。首先对现代分居制度的典型立法例进行概括与阐述,其中包括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瑞士、加拿大魁北克省及我国澳门、台湾地区与英美法系的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九省及我国香港的分居制度。又进一步探究现代分居制度的主要特点,比较两大法系在现代分居制度立法上的异同,着重阐述分居制度与离婚制度在立法体例、立法宗旨、实现条件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关联与差别,并对合法分居与遗弃的异同作出论述。随后探讨现代分居制度仍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婚姻立法中保留或创设的存在依据,及对现代分居制度的功能效用作出分析与阐述,以求做到探其利弊,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第三部分,确立我国分居制度之立法构想。首先对我国婚姻法在分居制度领域中的立法缺失及由此而引发的现实问题进行研讨。随后阐述分居制度在我国能够得以设立并存在的社会现实需要与婚姻家庭立法基础,并进一步说明在我国建立分居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笔者在借鉴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大陆社会及婚姻立法现状,为修改和完善我国婚姻法,创设分居制度在我国的理想模式,提出具体立法构想:先对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宗旨、立法体例以及分居含义的界定作出思考与建议,并着重依次阐述我国分居制度的构建中应如何规定分居的实现形式和程序、分居的法律效力以及分居的期限与终止等内容,以期对我国填补婚姻立法缺陷尽绵薄之力。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3.9
【引证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李春芳;;论婚姻存续期间特殊阶段的财产归属[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08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7条
1 曲晓庆;夫妻债务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李健;论非常法定财产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3 杨玲;我国设立别居制度的立法构想[D];延边大学;2011年
4 罗晓玲;我国夫妻分居立法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5 刘思嘉;我国夫妻债务规则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2年
6 任中杰;建立我国夫妻别居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7 王岚;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关系问题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132138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1321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