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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12-23 13:26

  本文关键词:关于我国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分析 出处:《安徽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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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暴力一直以来就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减少家庭暴力,从法律层面杜绝家庭暴力行为的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妇联和其他基层司法组织的联动作用,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是世界各国正试图改进和完善的方向。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家庭暴力受到国人关注开始,我国正加快研究步伐,在各类法律中对家庭暴力进行规范。但由于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专门法,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始终处于零散而不全面的状态,从概念范围界定到证据认定,从事前防范措施到事后救济途径,都存在一系列操作困难的问题。 本文对家庭暴力范围进行界定,将家庭暴力的实施主体扩大到同居男女之间,而不仅仅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并将之统称为“存在亲密关系的人”,这也符合国际社会对家庭暴力适用范围的扩大趋势。通过对家庭暴力法律特征的分析,将性暴力等纳入家庭暴力的表现类型,拓展了现行法律中对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的简单划分,丰富了家庭暴力的种类,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也会以我们无法想象的方式不断发展。欧美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家庭暴力的研究较早,尤其是美国,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妇女解放运动开始,就一直积极探索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实践,制定了一系列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规范,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救济措施。研究国外的相关法律和我国的现行立法,对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国现行反家庭暴力法存在诸多问题,在立法层面、制度设计层面、司法实践层面均没有构建合理体系,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就是需要顶层设计,在立法中,拓宽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分别从民事、刑事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反家施暴力具体法律制度,为即将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做准备。其次就是要构建全方位的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设计切实可行的家庭暴力的事前防范、事中干预、事后补救措施,为受害人提供全面的社会援助。最后,在司法实践中,调整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传统应对思路,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扩大社区民警的作用,并针对家庭暴力案件成立专门的法庭,对证据认定、人身安全保护令进一步细化、优化,强化司法救济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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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思蜜;;英国如何处理家庭暴力[J];法律与生活;2014年07期

2 秦坤;;关于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1期

3 史长青;;台湾家庭暴力之处理机制:从公力救济到乡镇市调解[J];台湾研究集刊;2010年05期

4 成振平;;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析[J];中国文房四宝;2013年05期



本文编号:132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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