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31 03:13

  本文关键词: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虽然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即50年的婚姻法),并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但是在结婚制度中却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有关内容。80年婚姻法亦如此。无效婚姻制度的长期缺失使我国的结婚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在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中,终于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但这次修法只是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个过渡,所以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内容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本文围绕该问题在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及不足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构想。除了前言和结论外,本文的正文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无效婚姻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无效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沿革,无效婚姻制度设立的基础及立法价值,并简明扼要的归纳了外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最后总结了当代世界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趋势。 第二部分,主要谈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建构。在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无效婚姻制度建设的历史之后,重点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请求权主体及行使期间、无效和可撤销的程序、以及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四个角度分析了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内容,并指出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之处。 第三部分,通过对无效婚姻制度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具体内容的分析,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尊重我国的历史传统,从六个方面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事由的重构、拓宽请求权主体的范围、主管机关专一性、效力形态多样性、合理处理违法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对无效婚姻中过错一方如何制裁、对善意一方如何救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想。
【关键词】: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法律事由 法律程序 法律后果 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23.9
【目录】:
  • 内容摘要4-5
  • ABSTRACT5-8
  • 前言8-9
  • 一、无效婚姻制度概述9-18
  • (一) 无效婚姻的概念9-10
  • (二) 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沿革10-12
  • (三) 无效婚姻制度设立的基础及立法价值12-14
  • (四) 比较法上的无效婚姻制度14-15
  • (五) 当代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趋势15-18
  • 二、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建及存在的不足18-33
  • (一) 我国构建无效婚姻制度的回顾18-19
  • (二) 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内容19-28
  • 1、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定事由19-21
  • 2、婚姻无效和撤销的请求权主体及行使期间21-23
  • 3、婚姻无效和撤销的程序23-25
  • 4、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25-28
  • (三) 我国无效婚姻制度存在的不足28-33
  • 1、关于无效婚和可撤销婚的法定事由方面的不足28-30
  • 2、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过窄30
  • 3、婚姻撤销案件不宜由婚姻登记机关来受理30-31
  • 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形态过于单一31
  • 5、婚姻被宣布无效之后的财产处理问题规定的过于原则31-32
  • 6、我国未设立无效婚姻的损害赔偿制度,构成了立法的缺陷32-33
  • 三、完善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建议33-45
  • (一)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事由的重构33-39
  • (二) 适当拓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39-40
  • (三) 撤销婚姻事件应由法院主管为宜40-41
  • (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形态应多样化41-42
  • (五) 合理处理违法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42-43
  • (六) 建立无效婚姻中的损害赔偿制度43-45
  • 结论45-47
  • 参考文献47-49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古丽加米拉·艾合坦木;无效婚姻制度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

2 孙萧箫;瑕疵婚姻法律制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08年

3 方雪花;中韩无效婚姻制度比较研究[D];延边大学;2009年


  本文关键词: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7875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27875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408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