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代理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1-04-08 19:4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征求意见草案稿)第837条首次正式提出家事代理权的概念,这既是对家事代理合理性和特殊性的肯定,也周延了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关于家事代理的规定。近期,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条再次以法条的形式明确了家事代理权制度的规则,也稳固了家事代理权制度写入法典的立法定论。家事代理权在此之前虽然一直未被立法,但是关于家事代理权的司法实践问题一直不在少数,比如什么是日常家事的范围,到底包不包括房产的处置,如何平衡夫妻之间与债权人(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债权人究竟在何种情形下为善意,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的责任财产是否应该涉及夫妻个人财产等等,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主要的观念或者判断的标准不够明确,导致了很多案件同案不同判的发生。为使家事代理权在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更好地体现,本文从解释论的角度再次细化家事代理制度:第一,虽然《民法典》并未列举也未概括日常家事的范围,但是应该借鉴大陆法系的经验,形成日常家事范围的共识,通过国内外司法现状分析,大数据统计以及各国立法经验的借鉴,明确日常家事的界...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家事代理中日常家事的认定
(一)学界关于日常家事代理界定的诸种探讨
(二)实务界关于日常家事界定的观点展示
1.日常家事代理行为的主体范围
2.日常家事范围届定的客观标准
3.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判定的主观标准
(三)日常家事判断标准的域外经验借鉴
1、日本日常家事的判断标准
2、德国日常家事的判断标准
(四)本人对日常家事代理认定的认识
二、家事代理中越权行为及其法律效力
(一)家事代理越权行为的界定
(二)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1.程序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2.实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三、不同财产制下家事代理责任的承担
(一)共同财产制下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1.日常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2.越权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二)分别财产制下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1.日常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2.越权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清偿[J]. 田韶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2]现状与抉择:我国家事代理范围的立法模式[J]. 黄思洁. 现代法治研究. 2019(01)
[3]夫妻债务制度的立法原则与体系构建[J]. 王礼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02)
[4]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适用困境与规制完善[J]. 汪家元. 法学杂志. 2019(01)
[5]日本法上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研究——我国的立法论和解释论之检讨[J]. 杨安丽. 日本法研究. 2018(00)
[6]论中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与清偿规则之构建[J]. 夏江皓. 妇女研究论丛. 2018(04)
[7]论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引起的夫妻共同债务[J]. 冉克平. 江汉论坛. 2018(07)
[8]论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与清偿——兼析法释[2018]2号[J]. 冉克平. 法学. 2018(06)
[9]域外民法典中的夫妻债务制度比较研究——兼议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J]. 蒋月. 现代法学. 2017(05)
[10]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J]. 裴桦. 法学研究. 2017(04)
本文编号:3126145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家事代理中日常家事的认定
(一)学界关于日常家事代理界定的诸种探讨
(二)实务界关于日常家事界定的观点展示
1.日常家事代理行为的主体范围
2.日常家事范围届定的客观标准
3.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判定的主观标准
(三)日常家事判断标准的域外经验借鉴
1、日本日常家事的判断标准
2、德国日常家事的判断标准
(四)本人对日常家事代理认定的认识
二、家事代理中越权行为及其法律效力
(一)家事代理越权行为的界定
(二)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1.程序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2.实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三、不同财产制下家事代理责任的承担
(一)共同财产制下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1.日常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2.越权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二)分别财产制下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1.日常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2.越权家事代理的责任承担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清偿[J]. 田韶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2]现状与抉择:我国家事代理范围的立法模式[J]. 黄思洁. 现代法治研究. 2019(01)
[3]夫妻债务制度的立法原则与体系构建[J]. 王礼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02)
[4]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适用困境与规制完善[J]. 汪家元. 法学杂志. 2019(01)
[5]日本法上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研究——我国的立法论和解释论之检讨[J]. 杨安丽. 日本法研究. 2018(00)
[6]论中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与清偿规则之构建[J]. 夏江皓. 妇女研究论丛. 2018(04)
[7]论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引起的夫妻共同债务[J]. 冉克平. 江汉论坛. 2018(07)
[8]论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与清偿——兼析法释[2018]2号[J]. 冉克平. 法学. 2018(06)
[9]域外民法典中的夫妻债务制度比较研究——兼议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J]. 蒋月. 现代法学. 2017(05)
[10]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J]. 裴桦. 法学研究. 2017(04)
本文编号:312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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