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5-02-06 14:49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涉外婚姻中男女双方文化背景、社会经历、教育状况、宗教信仰、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涉外婚姻的离婚率相当高。而且,由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审判结果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同时还涉及到有关国家的社会利益,因此各国都采取立法的形式,尽可能扩大本国法院的管辖权。国际上对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并没有统一的规则,除了一些特殊的限制外,各国国内法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都确立了不同的原则,各国作法都不相同,因此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立法和实践都颇为混乱,这样也经常导致出现当事人诉讼无门或者不同国家法院争夺管辖权的现象。 此外,涉外婚姻案件的不断上升与我国相对滞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外离婚制度,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本文运用案例分析,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本文试图对涉外离婚管辖权的概念、原则进行归纳和总结,并对我国涉外离婚制度提出些许建议,以期对我国涉外离婚制度的发展有所...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案例 香港居民蔡文祥诉王丽心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案
一、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冲突概述
    (一) 涉外离婚管辖权的概念
    (二) 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原因
    (三) 涉外离婚管辖权冲突的体现
二、涉外离婚管辖权的主要原则
    (一) 属地管辖原则
    (二) 属人管辖原则
    (三) 专属管辖原则
    (四) 协议管辖原则
三、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与缺陷
    (一) 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制度的发展
    (二) 现存法律规定的缺陷与不足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四、完善我国涉外离婚管辖立法的建议
    (一) 以惯常居住地作为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确立的基础
    (二) 实行统一的立法标准
    (三) 在涉外离婚平行诉讼中确立先受理原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
    (四) 我国应适当扩大涉外离婚管辖范围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403053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403053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3f6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