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婚姻法》中的离婚后居住权
发布时间:2017-07-05 14:18
本文关键词:浅析《婚姻法》中的离婚后居住权
【摘要】:离婚后居住权是当前离婚判决中的重要内容。全文首先分析了《婚姻法》中的离婚后居住权性质,然后探讨了离婚后"居住权"在《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中的体现,最后阐述了《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居住权的设定
【作者单位】: 邯郸广播电视大学;
【关键词】: 婚姻法 离婚 居住权 物权法
【分类号】:D923.9
【正文快照】: 居住权属于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过这种权利在离婚判决中对离婚夫妻双方的生存利益有非常重大的影响,而我国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关系又较为复杂。因此探究《婚姻法》中的离婚后居住权对保护离婚双方的正当利益有重要意义。1《婚姻法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陈琴;何谢颖;杨启冰;;我国离婚妇女“居住权”保护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年03期
【二级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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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袁峥嵘;离婚妇女居住权保护之思考[J];社科纵横;2001年05期
2 胡建成;李会敏;;离婚时妇女享有哪些特殊权利[J];农家之友;2002年03期
3 ;婚姻持续期间所作的今后若离婚时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J];公民导刊;2011年05期
4 李s,
本文编号:5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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