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28 21:02
本文关键词: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问题研究
【摘要】: 经济繁荣则交易日兴,财产的流转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生频繁且规模渐巨。夫妻的一方或双方,经常会成为社会交换的主体,发生于家庭中的大宗交易亦时有发生。夫与妻各自或共同从事生产经营及负债消费等经济活动的家庭日渐增多。这就让我们不得不关注夫妻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安全问题。本文对夫妻债务制度中所涉夫妻利益和交易安全之间的利益价值进行了比对与衡量,指出夫妻债务制度具有身份法与财产法的性质,但对于交易频繁之今日,与其重视夫妻财产在身份法的性质,宁可重视其财产法的性质,亦即保护交易安全更重于保障夫妻的利益。 本文第一章系对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的界定,论述了交易安全的含义及其在夫妻债务制度中的价值;第二章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保护的缺陷和成因,指出现行夫妻债务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且规定方式过于原则化,其结果是无法对第三人的债权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有损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与交易安全,因此需要检讨和反思夫妻债务制度对交易安全之保护予以完善的进路;第三章即就完善我国夫妻债务制度立法以促进交易安全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参照国外立法例,结合我国实际,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设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二是明确债权人在夫妻离婚之诉中作为第三人的诉讼地位,赋予法官明示权,以便利债权人之权利主张,获债权之及时受偿;三是明确夫妻清偿责任及程序规则,建立财产补偿制度,平衡夫妻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地维护涉及第三人的交易安全。
【关键词】:夫妻债务 交易安全 夫妻共同债务 立法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3.9
【目录】:
- 内容提要4-6
- 引言6-7
- 第一章 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的界定7-17
- 一、交易安全的涵义7-13
- 二、夫妻债务制度的利益衡量13-17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保护的缺陷和成因17-29
- 一、现行法对夫妻离婚时债务处理的规定17-20
- 二、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保护的缺陷20-27
- 三、现行夫妻债务制度中交易安全保护缺陷的成因27-29
- 第三章 完善我国夫妻债务制度立法以促进交易安全的几点建议29-44
- 一、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29-37
- 二、明确债权人在夫妻离婚之诉中的诉讼地位37-41
- 三、明确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及程序41-44
- 结论44-45
- 注释45-48
- 参考文献48-50
- 论文摘要(中文)50-54
- 论文摘要(英文)54-57
- 后记57-58
- 导师及作者简介58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韩大庚;离婚当事人债务负担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2 刘壤;论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和认定标准[D];吉林大学;2011年
3 张瑞娟;论夫妻财产制与交易安全保护[D];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4 冯伟;离婚时夫妻债务性质认定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5 周薇;夫妻债务制度研究[D];云南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58597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585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