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准婚姻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08 19:24
本文关键词:论准婚姻制度
【摘要】:准婚姻现象在我国已经相当普遍,作为一种新的类似婚姻的生活方式受到许多人的追捧。对于“准婚姻”这个概念的称谓,本文借鉴了民法学家杨立新的观点,把“非婚同居”这一社会现象,用中性词“准婚姻”来称谓,并放到婚姻家庭法里加以调整。将这种社会现象纳入法律的规范之中,预防在发生争议时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但是目前我国立法界并没有重视准婚姻这一社会现象,立法还停留在维护传统婚姻家庭关系的状态。恩格斯说过,家庭形态的发展只是一个历史范畴,传统的婚姻家庭在历史长河中一直处于主流社会的中心,是社会的基石,承担着大部分的社会职能,但承载这一职能一旦发生变化或消失,家庭就会改变现有的形态。“如果一夫一妻制家庭在遥远的将来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那就不能事先预言,它的后继者将具有什么性质了。”(摩尔根语)因此,准婚姻作为一种家庭新形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有其产生、存在的合理性,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传统婚姻家庭法应当突破固有的调整范围,把准婚姻关系纳入其调整范畴。 上世纪六十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了经济空前活跃的黄金时期,新的经济部门和新的就业机会层出不穷,为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大量机会,这为女性摆脱传统婚姻对女性角色定位提供了社会经济基础。准婚姻这一新的男女关系形态满足了女性在传统婚姻中的权益要求,又避免了传统婚姻施加给女性的各种束缚,因而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生活方式而被众多追求自由与独立的人所选择。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准婚姻现象,对其进行调整不仅可以突破传统婚姻家庭法的调整范围,为解决实际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还可以使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观。本文以此为楔子,介绍了准婚姻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对准婚姻的态度及调整准婚姻的必要性,再对英美两国准婚姻法律制度作出简要评价,最后对构建我国准婚姻制度提出了本人的拙见。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准婚姻 非婚同居 英美法 法律构建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8-9
- ABSTRACT9-11
- 引论11-13
- 第一章 准婚姻的概念及目前存在的准婚姻现象13-18
- 一、准婚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13-14
- 二、当前我国存在的准婚姻现象及原因14-18
- (一) 准婚姻现象在我国14-15
- (二) 准婚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15-16
- (三) 准婚姻产生及存在的原因16-18
- 第二章 我国目前对准婚姻的态度及调整准婚姻关系的必要性18-22
- 一、目前我国对准婚姻的态度18-19
- 二、调整准婚姻关系的必要性19-22
- 第三章 英美准婚姻制度评价22-29
- 一、英国准婚姻法律制度22-25
- (一) 英国法律对准婚姻的承认与保护22-23
- (二) 准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内容23-24
- (三) 对英国准婚姻法律制度的简评24-25
- 二、美国准婚姻法律制度25-29
- (一) 美国各州准婚姻法律制度25-27
- (二) 美国准婚姻制度的多样复杂27
- (三) 美国准婚姻制度的发展趋势27-29
- 第四章 确立我国准婚姻法律制度的建议29-35
- 一、准婚姻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29-30
- 二、准婚姻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30-32
- (一) 准婚姻关系财产制30-31
- (二) 遗产的继承31-32
- 三、准婚姻当事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32-33
- 四、准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33-35
- (一) 准婚姻关系的解除及财产分割33
- (二) 经济帮助请求权33-34
- (三) 准婚姻当事人共同债务的承担34-35
- 结语35-36
- 参考文献36-38
- 致谢38-39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39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郝英英;;建立我国非婚同居的法律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9年09期
2 袁翠清;;浅议非婚同居现象[J];法制与社会;2010年03期
3 胡胜;;浅论非婚同居财产纠纷法律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0年04期
4 巢陈思;;“试婚”的合法性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年17期
5 武文婷;;浅析准婚姻[J];法制与社会;2011年13期
6 王薇;;美国非婚同居法律制度述评[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7 童付章;吴素文;;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趋势与我国的法律对策[J];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02期
8 汪火良;;非婚同居立法的法理探析[J];行政与法;2010年01期
9 李洁珍;同居现象法律分析[J];宜春学院学报;2004年05期
10 周应江;;英国家庭法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承认与保护[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本文编号:64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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