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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定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6 21:16

  本文关键词:诉讼离婚法定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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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从自由离婚主义原则在世界范围内得以普遍实现以来,破裂主义逐步取代过错主义成为现代国家的诉讼离婚标准。我国在诉讼离婚的问题上也采用的是破裂主义的标准,但是我国建立的是“感情破裂”的标准而不是和其他国家一样采用“婚姻关系破裂”或“婚姻破裂”的标准。虽然我国《婚姻法》已作如此规定,但关于诉讼离婚标准的“感情破裂”说和“婚姻关系破裂”说的争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鉴于婚姻家庭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诉讼离婚的标准在整个离婚制度中至关重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诉讼离婚标准,在理论和司法实务上都有重大意义,所以本文选中诉讼离婚标准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试图通过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论述在我国现阶段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离婚标准,并对我国现行的诉讼离婚标准提出自己的完善意见,力争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本选题有所贡献。 本文的引言以一个案例引出了论文要讨论的诉讼离婚的标准的问题。文章的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诉讼离婚标准的基本理论,内容主要有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诉讼离婚标准的功能和作用、诉讼离婚标准的几种立法例。第二章进行诉讼离婚标准的比较法研究,比较了当今世界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诉讼离婚标准。主要介绍了大陆法系的法国和德国;英美法系的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的诉讼离婚标准。第三章是对我国的诉讼离婚标准的研究,这一章首先梳理了建国以来我国在诉讼离婚标准上的立法沿革、然后介绍了国内婚姻法学界对这一标准的两派观点,最后论述了我国现行的“感情破裂”标准的合理性和缺陷。
【关键词】:诉讼离婚 离婚标准 感情破裂 婚姻关系破裂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23.9
【目录】:
  • 中文摘要2-4
  • 英文摘要4-8
  • 引言8-10
  • 第一章 诉讼离婚法定标准的基本理论10-16
  • 第一节 诉讼离婚的基本原理10-12
  •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10
  • 二、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10-12
  • 第二节 诉讼离婚标准的功能和作用12-13
  • 第三节 诉讼离婚标准的立法例13-16
  • 一、诉讼离婚标准的表现形式13-14
  • 二、诉讼离婚标准的内容14-16
  • 第二章 诉讼离婚法定标准的比较研究16-23
  • 第一节 诉讼离婚标准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概况16
  •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诉讼离婚标准16-18
  • 一、德国的诉讼离婚标准16-17
  • 二、法国的诉讼离婚标准17-18
  • 第三节 英美法系的诉讼离婚标准18-19
  • 一、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诉讼离婚标准18
  • 二、美国的诉讼离婚标准18-19
  • 三、英国的诉讼离婚标准19
  • 第四节 我国港、澳、台地区的诉讼离婚标准19-23
  • 一、香港地区的诉讼离婚标准19-20
  • 二、澳门地区的诉讼离婚标准20
  • 三、台湾地区的诉讼离婚标准20-23
  • 第三章 我国的诉讼离婚法定标准23-41
  • 第一节 我国诉讼离婚标准的立法沿革23-24
  • 第二节 我国婚姻法学界对诉讼离婚标准的两派观点24-26
  •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感情破裂的诉讼离婚标准的合理性26-29
  • 一、它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的伦理道德观26-27
  • 二、它反映了我国建国以来立法的进步历程27-28
  • 三、它顺应了当今世界婚姻立法的发展趋势28-29
  • 第四节 我国现行的诉讼离婚法定标准的缺陷29-41
  • 一、我国现行的离婚立法的规定不严谨,有诸多矛盾和疏漏29-31
  • 二、感情不能反映现阶段我国婚姻生活的全貌31-35
  • 三、感情不应成为婚姻法调整的对象35-37
  • 四、感情破裂的诉讼离婚标准不利于司法实践37-38
  • 五、感情破裂的诉讼离婚标准不利于离婚自由原则的实现38-40
  • 六、感情破裂的诉讼离婚标准不具有很好的社会导向性40-41
  • 第四章 对我国诉讼离婚法定标准在立法上的完善41-53
  • 第一节 我国的诉讼离婚的标准应为婚姻关系破裂41-46
  • 一、感情破裂和婚姻关系破裂在内涵上的区别41-42
  • 二、婚姻关系破裂比感情破裂更有法理基础42-44
  • 三、婚姻关系破裂的标准在司法上的可操作性较强44
  • 四、婚姻关系破裂的标准有利于离婚自由原则的实现44-45
  • 五、婚姻关系破裂的标准有利于解决我国涉外婚姻中的离婚问题45-46
  • 第二节 建立婚姻关系破裂的客观标准46-50
  • 一、认定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观方面的条件47-49
  • 二、建立婚姻关系破裂的客观标准49-50
  • 第三节 充实诉讼离婚标准在客观方面的列举式规定50-51
  • 第四节 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限制性规定51-53
  • 结语53-54
  • 参考文献54-57
  • 在读期间学术科研成果57-59
  • 后记59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李兆唐;;新中国以来裁判离婚理由价值分析[J];巢湖学院学报;2011年01期

2 吴明捷;;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2年12期

3 张光平;;婚姻破裂主义——治标不治本——兼评现行法定离婚理由[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南善玉;中韩两国离婚制度的比较研究[D];延边大学;2010年

2 文志娟;论我国裁判离婚理由[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3 邱悦;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74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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