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代亲属法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8 00:11
本文关键词:我国近代亲属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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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30年《民法.亲属》和1950年《婚姻法》均以废除封建婚姻家庭制度为目的,但在立法技术和立法原则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在立法技术上,《民法.亲属》明显优于《婚姻法》;在坚持一夫一妻及男女平等原则方面,《婚姻法》较之《民法.亲属》更为彻底。《民法.亲属》主要成为城市青年争取婚姻权利的工具,而1950年《婚姻法》确立了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及儿童合法权益为原则的新型的婚姻制度,使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理念得以深入人心,可称为"妇女解放的宪章"。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词】: 《民法.亲属》 《婚姻法》 比较男女平等 婚姻自由
【分类号】:D923.9;D929
【正文快照】: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以下简称《民法·亲属》)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作为执政党正式颁行的第一部亲属法;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婚姻法。《民法·亲属》在台湾地区适用至今,大陆地区现行的《婚姻法》虽然制定于1980年,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秀清;新中国婚姻法的成长与苏联模式的影响[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04期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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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勇军;欧阳仁根;;合作社立法模式比较分析及我国的合理选择——基于我国目前民商事立法的背景[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5期
2 朱晓U,
本文编号:746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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