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国初期法制实践的特征——以20世纪50年代《婚姻法》贯彻运动为例
发布时间:2017-09-13 03:31
本文关键词:新中国建国初期法制实践的特征——以20世纪50年代《婚姻法》贯彻运动为例
【摘要】:新中国建国初期,法制实践延续了革命时期群众运动的方式。具体表现为,采取以政策引导法制实践的办法,对干部与群众进行思想教育与法制宣传,以实现不同社会阶层主体对新法律制度的理解与接受之目标。1950年的《婚姻法》贯彻运动便采用此种法制实践路径。该路径选择能够加速新法落实,减少因法制不完备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这也造成群众在法律观重塑过程中对法制和政策的错位理解与法律认同感降低等影响。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建国初期 《婚姻法》 法制实践 运动
【分类号】:D929;D923.9
【正文快照】: 1950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基本法,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与实践探索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既往研究在讨论建国初期法制实践特征时,主要以20世纪50年的禁毒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司法改革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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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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