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7-09-27 21:15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
【摘要】:非常夫妻财产制是指当夫妻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时,通过有关程序终止原来适用的共有财产制,改采分别财产制的一项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只规定了普通(即通常情况下)夫妻财产制一种,而无非常夫妻财产制。这一立法现状显然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婚姻家庭关系变化的现实需要。因此,有必要将非常夫妻财产制纳入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内。2011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后文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引入了婚内财产分割的概念,这无疑是一大突破。该条规定可以被视为我国对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初步认可和有益的尝试,并且反映出我国在构建该项制度方面的立法趋势。故我们应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我国构建非常夫妻制的立法进程。 本文首先从介绍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基本理论着手,厘清其概念和特征,言明其立法价值所在;其后阐明我国建立该项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评价目前的立法现状,进而指出应当从法律的层面完整地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最后在比较和分析域外成熟的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笔者对构建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议。全文结构如下: 第一章: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概述。阐释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基本概念、法律特征及立法价值。 第二章:我国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初步尝试。首先,指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缺陷,进而论述构建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其次,介绍《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的出台背景,并就其优缺点作出评价。 第三章: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比较法分析。介绍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规定,并以比较的方法评析各自的优缺点。 第四章: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设计。对未来我国立法中如何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分别从立法路径、制度内容和制度配套三个方面提出自己的设计构想,并同时指出在立法构建时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非常夫妻财产制 立法意义 立法设计
【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8
- 引言8-9
- 第一章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概述9-14
- 1.1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概念9-10
- 1.2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律特征10-11
- 1.2.1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目的具有救济性10
- 1.2.2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情形具有法定性10-11
- 1.2.3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时效具有暂时性11
- 1.2.4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结果具有强制性11
- 1.3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价值11-14
- 1.3.1 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11-12
- 1.3.2 保障夫妻财产的平等权益12
- 1.3.3 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者利益12
- 1.3.4 解决婚内损害赔偿的问题12-13
- 1.3.5 维护交易秩序的安全13-14
- 第二章 我国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初步尝试14-21
- 2.1 我国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14-15
- 2.1.1 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14
- 2.1.2 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的需要14-15
- 2.1.3 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是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需要15
- 2.2 我国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可行性15-17
- 2.2.1 思想方面15-16
- 2.2.2 经济方面16
- 2.2.3 法律方面16
- 2.2.4 实践方面16-17
- 2.3 我国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初步尝试17-21
- 2.3.1 《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的出台背景17-18
- 2.3.2 对《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的评析18-21
- 第三章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借鉴21-28
- 3.1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非常夫妻财产制介绍21-26
- 3.1.1 德国民法典中的非常夫妻财产制21-22
- 3.1.2 法国民法典中的非常夫妻财产制22-23
- 3.1.3 意大利民法典中的非常夫妻财产制23
- 3.1.4 瑞士民法典中的非常夫妻财产制23-25
- 3.1.5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规定25-26
- 3.2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非常夫妻财产制相关立法的比较分析26-28
- 3.2.1 立法结构比较分析26
- 3.2.2 立法内容比较分析26-28
- 第四章 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构建设计28-37
- 4.1 立法路径的设计28-29
- 4.1.1 体系位置的安排28-29
- 4.1.2 立法形式的选择29
- 4.2 制度内容的设计29-35
- 4.2.1 有关专业术语的使用29
- 4.2.2 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定情形29-31
- 4.2.3 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请求权人31-32
- 4.2.4 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相关程序32-33
- 4.2.5 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律效力33-34
- 4.2.6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终止机制34-35
- 4.3 配套制度的设计35-37
- 4.3.1 配置夫妻财产公示制度35-36
- 4.3.2 设置强制共同财产制度36-37
- 第五章 结语37-38
- 参考文献38-39
- 致谢39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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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3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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