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去罪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7 07:14
高利转贷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设立至今约20年。在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下,国家信贷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经济类罪名的特殊性,我们应当秉持发展的眼光看待高利转贷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视它的时代契合性。本文旨在研究高利转贷罪立法与司法现状的基础上,基于理论与实践双维视角,探索高利转贷去罪化的时代价值,确保高利转贷罪保持与时俱进。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共计四万余字。第一部分,高利转贷罪概述。回顾高利转贷罪的立法过程,彼时金融市场尚未成熟,对信贷资金采取较严格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维护当时的金融秩序,该罪是我国经济转轨与金融改革过程中的独特性立法,本质上属于过渡性罪名。高利转贷罪有争议的概念中,“套取”行为是指违反信贷资金的申请方式或约定用途,“高利”是指行为人转贷利率高于从银行获取信贷资金的利率。第二部分,高利转贷罪司法适用之困境。高利转贷罪的司法适用量非常小,反映出用刑法调控高利转贷行为的社会需求度低。由于高利转贷罪的“套取”行为、骗取贷款罪的“骗取”行为、贷款诈骗罪的“诈骗”行为的实质性契合,三项罪名发生竞合时理解适用难度较大。由于货币的种类物性质,信贷资金与转贷...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高利转贷罪概述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法过程回顾
(二)高利转贷罪概念争议与澄清
二、高利转贷罪司法适用之困境
(一)高利转贷罪罪名司法适用量小
(二)罪名竞合时理解适用难度较大
(三)高利转贷罪取证难符证明标准
(四)高利转贷罪刑事追责机制缺陷
三、高利转贷去罪化之理论证成
(一)高利转贷罪不符法益侵害原则
(二)高利转贷罪逆向于刑法谦抑性
(三)高利转贷罪违背刑法平等原则
(四)高利转贷罪相左于刑法适应性
(五)高利转贷罪有悖于社会相当性
(六)高利转贷罪架空契约自由原则
(七)高利转贷罪制约了资本市场化
四、高利转贷去罪化之制度承衔
(一)合理划定犯罪圈避免立法漏洞
(二)巩固金融系统以加固司法防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27338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高利转贷罪概述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法过程回顾
(二)高利转贷罪概念争议与澄清
二、高利转贷罪司法适用之困境
(一)高利转贷罪罪名司法适用量小
(二)罪名竞合时理解适用难度较大
(三)高利转贷罪取证难符证明标准
(四)高利转贷罪刑事追责机制缺陷
三、高利转贷去罪化之理论证成
(一)高利转贷罪不符法益侵害原则
(二)高利转贷罪逆向于刑法谦抑性
(三)高利转贷罪违背刑法平等原则
(四)高利转贷罪相左于刑法适应性
(五)高利转贷罪有悖于社会相当性
(六)高利转贷罪架空契约自由原则
(七)高利转贷罪制约了资本市场化
四、高利转贷去罪化之制度承衔
(一)合理划定犯罪圈避免立法漏洞
(二)巩固金融系统以加固司法防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2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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