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入罪及合法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17-09-18 00:01
本文关键词:非法集资的入罪及合法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摘要】:近些年以来,非法集资类案件在我国频频爆发,无论是浙江东阳的吴英案,还是江苏常熟的顾春芳案、湘西吉首的曾成杰案,都是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开始、以追究直接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为终了。由于这类案件涉众广、金额大,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犯罪认定上,由于不易把握民间融资的政策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使得相关案件中的诸如对“非法集资”的界定、集资诈骗犯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识成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执焦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出台后,民间金融逐步合法化作为时代潮流越来越明显,民间借贷融资如何规范,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类行为的界限如何界定,都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论文主要由四部分构成。论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现行刑法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规制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其中重点突出了实践中最常用的两个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论文的第二部分讲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就是狭义的民间借贷,从民间借贷的历史沿革到民间借贷行为的特征再到民间借贷行为在当代仍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等。 论文的第三部分讨论非法集资类犯罪与合法的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首先笼统地讲非法集资类这一类犯罪与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区别,后又分别论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区别,重点讨论一个借贷行为在法律框架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问题。 论文第四部分是笔者的一些建议,包括废除金融犯罪中唯一还保留死刑的集资诈骗罪的死刑适用、增设非法集资罪这一具体罪名用以规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非诈骗的方式完成集资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继续保护和鼓励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
【关键词】:非法融资 集资诈骗 民间借贷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D923.6;D922.28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导言10-11
- 第一章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法律规制11-19
- 第一节 非法集资类犯罪总述11-14
- 一、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由来11
- 二、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表现形式11
- 三、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1-12
- 四、 规制非法集资罪的相关法律规定12-13
- 五、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法律责任13-14
- 第二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4-17
-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15
-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特征15
- 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状方面存在的问题15-17
- 第三节 集资诈骗罪17-19
- 一、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17
- 二、 集资诈骗罪的特征17
- 三、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17-19
- 第二章 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19-24
- 第一节 民间借贷的法律沿革及立法现状20-21
- 一、 鼓励发展民间借贷的政策规定20
- 二、 鼓励发展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20-21
- 第二节 民间借贷的特征21
- 第三节 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必要性21-24
- 一、 民间借贷的产生原因21-22
- 二、 民间借贷存在的必要性分析22
- 三、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分析22-24
- 第三章 非法集资类犯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24-31
- 第一节 一般的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界限24-26
- 一、 吸纳款项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24-25
- 二、 出借款项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25-26
- 第二节 民间融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26-27
- 一、 二者在法理上的区别26
- 二、 二者在法律规定上的区别26-27
- 第三节 民间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27-29
- 一、 二者在表现形式上的区别27-28
- 二、 二者在投资人性质上的区别28-29
- 第四节 私募发行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区别29-31
- 一、 二者成立途径不同29
- 二、 二者分红方式不同29-30
- 三、 二者社会成效不同30-31
- 第四章 对于完善相关刑事立法和缔造良好金融环境的建议31-42
- 第一节 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适用31-32
- 一、 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适用是法理的要求31
- 二、 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适用是客观的要求31
- 三、 废除集资诈骗死刑适用是时代的要求31-32
- 第二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完善32-33
- 一、 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32
-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状设置32-33
- 第三节 单独设置非法集资罪33-37
- 一、 设置非法集资罪的必要性33-35
- 二、 科学规制非法集资犯罪35-37
- 第四节 我国未来融资体制的初步设想37-42
- 一、 建立科学完善的金融管理环境38-39
- 二、 合理设置民间融资的正规化监管39-42
- 参考文献42-4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9条
1 罗明辉;;浅议非法集资[J];长沙大学学报;2008年01期
2 周佑勇,刘艳红;行政刑法性质的科学定位(上)——从行政法与刑法的双重视野考察[J];法学评论;2002年02期
3 李勋文;;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处理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J];法制与社会;2009年22期
4 周博文;;我国民间融资视角下的非法集资犯罪研究[J];公安研究;2010年07期
5 周立刚;;非法集资案的刑事法律适用评析——以吴英案为切入[J];北方经贸;2012年07期
6 安杰;黄星华;国效宁;;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法理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年03期
7 马宏;;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影响与监管创新分析[J];开发研究;2008年05期
8 王君超;;民间融资权利与公民生命财产权利保护[J];理论视野;2012年04期
9 米运生;董杰;陈勋;;规制失灵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双重迷失:法哲学-经济学的视角[J];经济评论;2012年04期
,本文编号:87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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