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体到价值:刑法规范论的多范式展开
发布时间:2018-06-18 10:05
本文选题:规范论 + 一般人标准 ; 参考:《法治社会》2016年04期
【摘要】:规范论独占鳌头已经成为刑法理论势不可挡的趋势。规范论的视阈下,责任要素应当采一般人标准,包括故意、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规范论的解释进路需要符合罪刑均衡、合目的性、功能性等原则。将不作为、过失行为、共犯行为规范地视为自然意义上的行为,是基于处罚必要性的考量。规范论的责任归属要求符合目的性,弱化存在论上的中间过程考量。规范论的兴起标志着刑法理论的涅i糜胱,
本文编号:203510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03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