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不动产刑法保护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05 06:34
【摘要】:司法实践中侵犯不动产的行为,主要包括强占不动产的行为、盗用不动产的行为和非法转让不动产的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能否用刑法予以干预,能否以现有的罪名进行处罚仍存在很大的争议。国外刑法或者是在侵犯财产罪中通过对每个具体犯罪的犯罪对象进行明确的区分,或者是通过将侵害不动产财产的行为给予单独罪名规定来保护不动产。而且国外刑法对不动产的保护不仅涉及到对不动产处分权能的保护,还涉及到对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权能的保护。而我国刑法既没有专门针对侵害不动产的罪名,也没有将不动产纳入到所有财产犯罪的保护对象中去。此外,也未针对不动产的各项权能展开全面的保护。而在非侵犯财产的犯罪章节,现行刑法针对私人财产的不动产的保护更显薄弱。刑事立法方面的不足进而导致司法方面的束缚。为完善我国刑法对不动产的保护,我们需要借鉴国外不动产保护的相关刑法典,通过立法解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明确侵犯财产罪的各类具体罪名、增设新的侵犯不动产的罪名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国刑事司法对不动产的保护力度。
【学位授予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4.3

【相似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李粒华;不动产刑法保护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烟台大学;2017年

2 倪士根;公共地役权制度在我国不动产公私利益平衡中的适用[D];湘潭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257657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57657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117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