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几个实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19 18:22
【摘要】: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新设的罪名,实施十余年以来,在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因为1997年刑法采用了“空白罪状”立法方式来规定非法经营罪,空白罪状的高度开放性导致了非法经营罪无限扩张的问题,以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也对非法经营罪进行了扩大解释,致使非法经营罪成为1997年刑法修订后改变最多的一个罪名,变成一个新的“口袋罪”。这种状况与我国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是相悖的,不仅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涉及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有必要通过专题加以研究。 本文通过归纳总结理论界给非法经营罪所下的各种定义,对比分析各种定义的优劣,明确一个较为全面地体现非法经营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的定义,以阐明什么是非法经营罪;通过对非法经营罪历史沿革的纵向比较和国外相关规定的横向比较,以便更为深入的研究非法经营罪;通过对非法经营罪立法背景的分析,得出非法经营罪扩张性价值取向是立法者有意为之的结论,并在该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非法经营罪扩张性价值取向存在的客观背景和理论基础。 结合司法实践,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对影响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的犯罪构成要件“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及罚金刑的问题进行探讨,指出其立法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尽可能克服和消除其内在缺陷和实践中的弊病,从而实现非法经营罪的功能和价值。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
本文编号:2581083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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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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