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暴力行为的刑法应对
发布时间:2020-07-23 12:53
【摘要】:轻微伤暴力行为是指行为人针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的有形物理力,并对其身体造成轻微伤程度的行为。我国轻微伤暴力行为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包括街头暴力、邻里暴力、医疗暴力等其他暴力行为,且发案率较高。虽然轻微伤暴力行为不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严重,但该种行为仍然侵犯公民身体健康权益以及人格尊严,并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风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域外针对轻微伤暴力行为设立了较为严格的立法规定,比如日本国家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设立了暴行罪、美国有企图伤害罪、英国有威胁罪。行为人无需对被害人造成特定的伤害结果,只要有侵犯接触即可构成犯罪,由此可见域外国家非常重视对公民人身权的刑法保护。我国刑法对轻微伤暴力行为原则上是不入罪的,但是部分轻微伤暴力行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入罪,例如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刑讯逼供罪等罪名,但是这些罪名并非专门为保护公民人身权而设定,所以其保护范围并不全面。我国刑法对轻微伤暴力行为原则上不入罪的立法现状不仅不利于公民人身权的保护和暴力犯罪的防治,而且也不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维持刑法与其他各罪的入罪标准的平衡。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应当适当降低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将部分较为严重的轻微伤暴力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这些情形分别为:在公共场所当众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殴打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致人轻微伤的;多次殴打他人、结伙殴打他人的,或者连续殴打多人的致人轻微伤的;入户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携带凶器殴打他人的致人轻微伤的;曾因殴打他人受过处罚后又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由于法律对公民的行为具有指引和制约的作用,再加上“酒驾”和“扒窃”入刑之后并没有造成案件出现几何倍数的增长,反而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增长,社会秩序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因此将轻微伤暴力行为入刑的建议是能够经得起理论与实践的检验的。
【学位授予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4.3
本文编号:2767346
【学位授予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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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志军;;“携带凶器盗窃”的司法认定[J];法学;2013年08期
2 孙运梁;;我国刑法中应当设立“暴行罪”——以虐待儿童的刑法规制为中心[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3 王金利;彭福旺;;当前农村轻伤害案件频发原因与对策分析[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01期
4 李芳芳;李雯;;“扒窃”入刑的思考与实际应用[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5 刘廷华;;对防治家庭暴力的思考[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5期
6 邓崇专;;“醉驾入刑”之必要性再审视——基于实证分析的初步回应[J];河北学刊;2011年05期
7 王志祥;敦宁;;危险驾驶罪探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07期
8 张维;黄佳宇;;寻衅滋事罪司法困境之评析[J];法学杂志;2011年05期
9 李晓蓉;;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03期
10 毛文英;;邻里和谐与农村社会稳定[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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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先明;;人民法院“七管齐下”打击家庭暴力[N];人民法院报;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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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维;刑法中的暴力行为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276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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