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评析
发布时间:2020-08-07 10:43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及人民社会责任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件受到关注,“聂树斌案”“于欢辱母案”等更是将此类案件的判罚推到了舆论前沿。现实司法实践中,对于直接故意类犯罪的争议相对较小,但对于过失犯罪的争议从未间断,对于同一过失犯罪案件,许多学者和法院对行为人是否构罪、构成何罪、量刑是否恰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过失致人死亡罪出发,在是否构罪的问题上,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刑法意义上意外事件的区分方法进行了研究,在构成何罪的问题上,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量刑方面,针对目前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注重法定量刑情节、忽视酌定量刑情节的现象,对我国量刑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归纳总结,重点对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曹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存在两方面的争议焦点:一是曹某的行为是否构罪、构成何罪;二是对曹某的量刑是否恰当。本文从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出发,结合童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等3个同类辅助性案例进行综合评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曹某作为一名货车司机,在已经预见到可能会造成谢某死亡的后果的情况下,轻信向左驾驶等一系列操作可以迅速甩开谢某,结果造成谢某当场死亡,符合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曹某无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且曹某事后逃避法律制裁,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对其判处7年有期徒刑是恰当的。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4.3
本文编号:2783877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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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8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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