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犯罪中止有效性的因果关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6 20:33
   在犯罪中止中,如果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结果的未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认为行为人的中止行为具备有效性。但即使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也存在成立中止的可能。因果关系并不是犯罪中止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当行为人为了阻止结果的发生实施了真挚努力时,其中止行为也可以具有有效性,行为人可以成立中止。有效性是犯罪中止的必要要件,其内容既包括对中止行为的效果的判断,也包含对中止行为本身的判断,前者表现为既遂结果的未发生,后者通常表现为中止行为与结果的未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即使没有因果关系也可以成立中止,因为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减免处罚,是由于相对于既遂犯的违法性、责任减少,相对于未遂犯没有特殊预防必要性。并且从伦理基础上看,无论有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从“恶”转“善”都值得鼓励。而刑法条文中的“有效”应当更侧重于对中止行为本身的评价。因此在结果没有发生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真挚的实施了阻止结果的行为,即使其中止行为与结果的未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可以成立中止。在无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有效性需要行为人要对阻止结果的发生做出了真挚的努力。这种努力体现在行为人实施了避免结果发生的客观行为,这种行为至少是降低了结果发生的概率。其次这种努力是真挚的,真挚性是指中止行为客观上足以防止结果的发生。
【学位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4.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张明楷;;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J];中外法学;2015年05期

2 袁彬;;论中止的真挚性及其立法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4期

3 王昭武;;论中止犯的性质及其对成立要件的制约[J];清华法学;2013年05期

4 张明楷;;简论部分的中止[J];法学杂志;2013年04期

5 谢望原;;论中止犯减免处罚之根据——以比较刑法为视角[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2期

6 王联合;;中止犯的有效性条件新论[J];广东社会科学;2012年02期

7 左禄山;;准中止犯基本问题研究[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3期

8 李立众;;中止犯减免处罚根据及其意义[J];法学研究;2008年04期

9 张平;;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及竞合[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3期

10 王琼瑶;;准中止犯初论[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01期



本文编号:282034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82034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ad2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