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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6 11:11
   我国近些年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对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需加大对于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责任追究,尤其是需加大突发环境事件下的刑事责任追究,从而达到预防、惩罚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补偿和弥补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损害与破坏。为了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惩罚,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目前已有以下改变:“污染环境罪”罪名表述被确定、犯罪主体由自然人一种更改为自然人与单位两种、入罪标准也在司法解释中被分类别具体量化。通过对2013-2018年环境犯罪相关判决书的统计与对比分析以及立法梳理,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存在以下不足: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环境刑事司法定罪标准前提之一,严重动摇司法独立性;刑罚种类单一且偏轻,较低的环境犯罪违法成本削弱刑事法律惩罚与预防犯罪功能的实现;生态环境法益遭受的犯罪损失无法在环境刑罚体系中得到充分补偿,环境损失赔偿责任从环境犯罪分子身上被转移等问题。为了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有效有力的保护环境,惩罚环境犯罪,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立法层面上,将环境法益保护充分体现在环境刑事法律整体体系之中;将环境犯罪相关入罪前提标准从行政法律法规中部分剥离,减轻行政法律法规对刑事司法的影响;构建环境刑事责任结果犯与行为犯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将各项入罪标准与刑罚标准进行具体级别划分;上调环境犯罪徒刑、罚金刑等实刑刑罚的上限,增加如禁止令资格刑的使用或创设如恢复土地原貌类型的行为刑。实践层面上,严格执行环境刑事司法,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应增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及环境犯罪案件的主动性以及推进国家环境犯罪司法专门化结构建设,加强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刑事责任追究;培养我国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环境犯罪问题的专业能力。完善环境刑罚体系不只是片面对其所存缺陷进行填补,以求实现突发环境事件下的刑事责任追究目的,而是在推进环境刑事司法体系修正与进步的同时融入环境保护的司法理念,通过环境刑事司法活动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这一最终目的。
【学位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4.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1.2.1 国内研究状况
        1.2.2 国外研究状况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意义
        1.4.1 理论意义
        1.4.2 实践意义
2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概述
    2.1 突发环境事件概念与特征
        2.1.1 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
        2.1.2 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
    2.2 污染环境罪的概念与特征
        2.2.1 污染环境罪的概念
        2.2.2 污染环境罪的特征
    2.3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内涵与特征
        2.3.1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内涵
        2.3.2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特征
    2.4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的意义
3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现状
    3.1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司法实践分析
        3.1.1 1997-2013年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概况
        3.1.2 2013-2018年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概况
    3.2 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立法现状
        3.2.1 突发环境事件立法概况
        3.2.2 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立法概况
4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现存问题
    4.1 立法层面
        4.1.1 环境刑罚体系对环境法益的保护不充分
        4.1.2 环境刑事司法定罪标准以行政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标准的效力层级低
        4.1.3 环境刑事责任以结果犯为主的责任体系单一
        4.1.4 环境刑事责任的入罪标准模糊
        4.1.5 环境刑事责任刑罚偏轻、种类少
    4.2 司法实践层面
        4.2.1 环境刑事责任追究不到位
        4.2.2 环境刑事责任追究中的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缺乏
5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完善
    5.1 立法层面
        5.1.1 充分体现环境法益在环境刑事立法中的地位
        5.1.2 提高环境刑事司法的适用标准的效力层级
        5.1.3 构建环境刑事责任结果犯与行为犯相结合的责任体系
        5.1.4 细化各项入罪标准与刑罚标准级别划分
        5.1.5 调整环境刑事责任追究体系中的刑罚配置
    5.2 实践层面
        5.2.1 加强环境刑事司法的执行
        5.2.2 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办案专业能力
6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A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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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5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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