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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分则中的胁迫行为

发布时间:2017-04-13 02:06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刑法分则中的胁迫行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暴力和胁迫是我国刑法分则中最常见的犯罪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胁迫行为因其隐蔽性、易掌握性、易实施性,有取代暴力行为而成为犯罪分子最青睐的犯罪手段的趋势。实践中,以胁迫为犯罪手段的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然而,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较多、较具体、也较深入,但对胁迫行为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却乏善可陈。胁迫行为虽然散见于我国刑法分则中,但纵观全部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未有任何条文对胁迫行为的共性特征予以具体阐明。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就会产生困惑:什么是胁迫行为,如何对胁迫行为进行认定,胁迫行为又如何影响定罪量刑。本文将我国刑法分则中所有涉及“胁迫”手段的条文提取出来,进行梳理分析,认为法条中“威胁”的表述与“胁迫”同质,“强迫”、“强制”、“强令”的表述也都包含有胁迫之意,还有若干罪名在条文表述上虽没有“胁迫”二字但实际蕴含胁迫行为,典型如敲诈勒索罪,从而归纳出我国刑法分则中涉及胁迫行为的罪名至少有39个。以这39个罪名为外延,展开对我国刑法分则中胁迫行为的内涵及特征的论述,认为胁迫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实现犯罪目的,以不法加害为内容通告被害人,使其陷入恐惧心理而遭受强制的行为。胁迫行为的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确定性和胁迫程度的紧迫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外理论和实践中对胁迫行为的理解认识,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的胁迫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将其按照胁迫程度分为使人产生恐惧心理的胁迫和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胁迫两类,前者是以恶害相通告,实际引起被胁迫人恐惧心理的行为,而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还要求被胁迫人的这种恐惧心理足以抑制其反抗。文章还从认定胁迫的要素着手,进一步分析了刑法中胁迫的本质,认为胁迫主体限于行为实施者,胁迫对象限于自然人,胁迫的内容为侵害他人权益,胁迫只能以作为的方式作出以及胁迫的程度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为下限。最后,文章分析了胁迫行为对犯罪定性量刑的影响,指出了胁迫行为在犯罪定性量刑中的重大作用。通过本文的论述,期望抛砖引玉,能够吸引更多的学者来系统研究胁迫行为,为实践中对胁迫行为的认定做出理论指导。
【关键词】:胁迫行为 威胁 胁迫程度 定罪量刑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8
  • 引言8-15
  • 一、问题的提出8-9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9
  • 三、文献综述9-12
  • 四、主要研究方法12-13
  • 五、论文结构13-14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4-15
  • 第一章 国内外刑法中的胁迫15-26
  • 第一节 国外刑法中的胁迫15-17
  • 一、大陆法系中的胁迫15-16
  • 二、英美法系中的胁迫16-17
  • 第二节 我国刑法分则中的胁迫17-26
  • 一、含“胁迫”的条文18-19
  • 二、含“威胁”的条文19-21
  • 三、含“强迫”、“强制”、“强令”的条文21-24
  • 四、未出现而实际包含“胁迫”的条文24-26
  • 第二章 刑法中胁迫的界定及类型化分析26-36
  • 第一节 刑法中胁迫的含义及特征26-29
  • 一、胁迫的含义26-27
  • 二、胁迫的特征27-29
  • 第二节 刑法分则中胁迫的类型化分析29-36
  • 一、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的胁迫30-32
  • 二、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胁迫32-36
  • 第三章 认定胁迫的要素及程度判定36-42
  • 第一节 认定胁迫的要素36-40
  • 一、以行为实施者为主体要素36-37
  • 二、以自然人为对象要素37-38
  • 三、以“侵害他人权益”为内容要素38-39
  • 四、以作为方式为行为要素39-40
  • 五、以产生恐惧心理为下限的程度要素40
  • 第二节 胁迫程度的判定标准40-42
  • 第四章 胁迫在刑法适用中的作用42-49
  • 第一节 使用胁迫影响定罪量刑42-45
  • 一、使用胁迫影响罪与非罪42-43
  • 二、使用胁迫影响此罪与彼罪43-44
  • 三、使用胁迫影响量刑的轻重44-45
  • 第二节 胁迫程度影响定罪量刑45-47
  • 一、胁迫程度影响罪与非罪45
  • 二、胁迫程度影响此罪与彼罪45-46
  • 三、胁迫程度影响量刑的轻重46-47
  • 第三节 胁迫影响“情节严重”的认定47-49
  • 结语49-50
  • 参考文献50-53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3-54
  • 后记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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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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