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6 04:15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我国常见多发的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也会造成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重大损失,一定程度上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同时还会影响社会稳定。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并施行,该司法解释为本罪在司法实践中更好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和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力资源和新型工业技术得到投入与运用,生产和作业情况复杂多变,公司等单位在生产和作业中有着重要地位,社会上一些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责任事故罪所面临的挑战也逐渐增强,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诸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十分巨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频现报端,引起了公众和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对本罪的犯罪主体和量刑等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考。重大责任事故罪未将单位设置为犯罪主体,对于单位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承担责任的问题难以...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研究现状及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研究方法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一) 犯罪主体的制度规定
1. 自然人的范畴
2. 单位不构成犯罪主体
(二) 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
1. “11·24”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案
2.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
3. “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
(三) 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
1. 必要性
2. 可行性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面的界定
(一) 客观方面的制度规定
1. 生产作业的制度规定
2.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
(二) 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
1. “12·15”广州建业大厦火灾事件故案
2.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案
3. “11·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案
(三) 完善客观方面制度规定的建议
1. 细化生产作业的认定
2. 细化严重后果的分类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罚配置完善
(一) 现行制度规定
1. 主刑
2. 附加刑
(二) 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
1.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事故案
2. 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
3. “北京私挖地下室案”
(三) 完善刑罚配置的建议
1. 主刑结构的优化
2. 附加刑的合理配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232338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研究现状及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研究方法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一) 犯罪主体的制度规定
1. 自然人的范畴
2. 单位不构成犯罪主体
(二) 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
1. “11·24”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案
2.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
3. “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
(三) 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
1. 必要性
2. 可行性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面的界定
(一) 客观方面的制度规定
1. 生产作业的制度规定
2.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
(二) 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
1. “12·15”广州建业大厦火灾事件故案
2.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案
3. “11·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案
(三) 完善客观方面制度规定的建议
1. 细化生产作业的认定
2. 细化严重后果的分类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罚配置完善
(一) 现行制度规定
1. 主刑
2. 附加刑
(二) 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
1.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事故案
2. 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
3. “北京私挖地下室案”
(三) 完善刑罚配置的建议
1. 主刑结构的优化
2. 附加刑的合理配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23233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23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