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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行为犯罪化的反思与重构——以英美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

发布时间:2021-07-11 17:34
  中立行为犯罪化在中国经历了从不独立的共犯责任到独立的正犯责任的演变过程,当前仍然面临犯罪化标准不明确、难以在教义上进行体系化的问题。构建中立行为犯罪化教义体系的新路径是,在三阶层的递进框架中,借鉴和反思英美法中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具体规则,特别是范伯格的刑法干预理论,针对网络犯罪罪情态势进行展开。一是在可能的危害性大小和危害的可能性高低两要素各自构成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的"乘积型"复合风险的判断;二是平衡结构上必然冲突的利益时,要根据行为人控制的权利、能力和义务将冲突最小化;三是行为人对于行为风险有明知而容任的责任即可,但在共犯责任和正犯责任中应当区分明知的对象。共犯责任和正犯责任是中立行为犯罪化的两种模式,是社会风险演变态势下合理分配风险控制义务的有效刑法机制。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 2020,(07)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实践并不盲目,理论却已缺席
    (一)立法演变趋向
    (二)司法演进态势
    (三)理论何以契合和指导实践
三、风险该当性:中立行为犯罪化教义的基础要素
    (一)中立行为可能的危害性何以为大
    (二)中立行为危害的可能性何以变高
    (三)中立行为风险该当性的复合判断
四、风险违法性:中立行为犯罪化教义的核心要素
    (一)如果中立行为面向非法行为的意义超过面向合法行为的意义
    (二)如果限缩非法行为可能性的成本小于限缩非法行为的意义
五、风险有责性:中立行为犯罪化教义的盖棺要素
    (一)中立行为人认识风险的种类与方式
    (二)中立行为分则正犯化后的责任认定
六、技术风险的刑法控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性业务活动与帮助犯的限定——以林小青被控诈骗、敲诈勒索案为切入点[J]. 周光权.  比较法研究. 2019(05)
[2]网络语境中帮助行为正犯化的批判解读[J]. 王华伟.  法学评论. 2019(04)
[3]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刑法规制[J]. 李永升,张楚.  刑法论丛. 2018(01)
[4]论刑法中的中立帮助行为[J]. 付玉明.  法学杂志. 2017(10)
[5]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流变及批判——以德日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基准[J]. 刘艳红.  法学评论. 2016(05)
[6]比较法视野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J]. 乌尔里希·齐白,王华伟,吴舟.  刑事法评论. 2015(02)
[7]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J]. 张明楷.  政治与法律. 2016(02)
[8]中立的帮助行为[J]. 孙万怀,郑梦凌.  法学. 2016(01)
[9]论信息网络技术滥用行为的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J]. 刘宪权.  政法论坛. 2015(06)
[10]刑事立法的法教义学反思——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分析[J]. 车浩.  法学. 2015(10)



本文编号:327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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