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25 18:15
<正>传统金融犯罪的互联网化,对网络空间的经济秩序和财产权的刑法保护提出了新要求。互联网金融犯罪是指互联网和金融相结合,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信贷、投资、网络众筹或者第三方支付时所实施的危害金融管理秩序、互联网管理秩序,侵犯公共财产或个人财产,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①互联网金融犯罪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互联网金融公司或相关从业人员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主要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二是以互联网金融系统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三是将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犯罪工具的犯罪。②实践中,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19,(1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中分公司可作为单位犯罪主体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中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
(一)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即可排除违法性认识对其主观故意认定的影响
(二)“两步走”反向证明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
三、互联网金融犯罪中财产保全扣押、追赃挽损问题的探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福建省互联网金融犯罪调查报告[J]. 陈团. 净月学刊. 2018(03)
[2]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犯罪变迁与刑法规制转向[J]. 王勇. 当代法学. 2018(03)
[3]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适用疑难案件研究[J]. 吕朋飞,贾赵坤. 河北企业. 2018(01)
[4]刑事涉案财物处理之保全程序研究[J]. 闫永黎.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6(02)
[5]主观明知的内容、程度及证明[J]. 刘志伟. 人民检察. 2007(21)
本文编号:3302525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19,(1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中分公司可作为单位犯罪主体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中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
(一)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即可排除违法性认识对其主观故意认定的影响
(二)“两步走”反向证明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
三、互联网金融犯罪中财产保全扣押、追赃挽损问题的探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福建省互联网金融犯罪调查报告[J]. 陈团. 净月学刊. 2018(03)
[2]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犯罪变迁与刑法规制转向[J]. 王勇. 当代法学. 2018(03)
[3]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适用疑难案件研究[J]. 吕朋飞,贾赵坤. 河北企业. 2018(01)
[4]刑事涉案财物处理之保全程序研究[J]. 闫永黎.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6(02)
[5]主观明知的内容、程度及证明[J]. 刘志伟. 人民检察. 2007(21)
本文编号:33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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