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定

发布时间:2021-08-18 15:07
  快递员利用经手邮包的便利条件窃取包裹内财物的行为,若仅仅是对财物有所接触,没有监管与独立支配的权限,不能认定为利用职务便利,应定性为盗窃罪。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3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情介绍
二、问题的提出
三、主要争议观点及评析
    (一)通过确认被害人(被害单位)确认适用罪名
    (二)“职务上的便利”与“工作上的便利”的区分认定
    (三)从法条法理分析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快递员窃取快递包裹行为的定罪分析[J]. 杨文艳,吴潇.  法治论坛. 2018(04)
[2]体系性诠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J]. 陈洪兵.  法治研究. 2015(04)



本文编号:335011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35011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468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