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1-10-13 13:14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证券市场也迎来了新的春天,其发展也十分迅猛,上市公司的数量逐年递增。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495家,其中沪市1400家,深市2095家。这些上市公司都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但是在现实中,部分上市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串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于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使得广大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据此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严重损害了其利益,制约了证券市场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从而损害了证券市场甚至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加强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行为的理论研究是十分有意义也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一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对本罪的概述部分,主要阐述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概念、历史由来及特征,明确理论定位的同时为下文做了铺垫。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论述了本罪的犯罪构成,主要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进行阐述。对于学术界的理论分歧,本文加以分析明确指出了本罪的客体是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在客观方面,本文阐述了两种情形,即向股东...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概述
(一)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概念
(二)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特征
1. 本罪为结果犯和情节犯
2. 本罪主要侵犯的是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
3. 本罪可能对证券市场造成严重损失
4. 本罪具有隐蔽性强,职业化强且有浓厚的专业技术类型的性质
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一) 犯罪客体
1.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2.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 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二) 客观方面
1.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2. 不按照规定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
3. 行为需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
(三) 犯罪主体
1. 主体中“公司、企业”的含义
2. 自然人能否构成本罪的主体
3. 非上市公司是否构成本罪主体
(四) 主观方面
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形态
(一) 未完成形态
(二) 共犯形态
(三) 罪数形态
四、本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限
(一) 本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界限
(二) 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
1. 主体不同
2. 客观方面不同
3. 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五、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问题及完善
(一) 单罚还是双罚的困惑破解
(二) 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范围的问题及完善
(三) 关于自由刑和罚金刑的适用问题及完善
(四) 关于本罪罚金刑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及完善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多策并举遏制虚假信息犯罪[J]. 刘强. 检察风云. 2014(05)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及建议[J]. 赵黎鸣.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5)
[3]我国经济刑法的立法根据质疑[J]. 王安异.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1(03)
[4]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刑事立法完善[J]. 彭炜. 金融纵横. 2010(05)
[5]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及其防范[J]. 冯宇兰. 金融经济. 2008(20)
[6]论单位犯罪单罚制之弊端及矫正[J]. 高珊琦.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8(03)
[7]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吴青云. 实事求是. 2008(03)
[8]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J]. 马宗兰. 贵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01)
[9]情节犯基本问题研究[J]. 王志祥. 保定学院学报. 2008(01)
[10]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略探[J]. 杨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01)
硕士论文
[1]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违规披露的法律规制[D]. 赵茜雯.北方工业大学 2016
[2]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研究[D]. 李曦.西南大学 2009
[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初探[D]. 曹吴清.华东政法大学 2008
[4]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规制研究[D]. 张自伟.西南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434739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概述
(一)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概念
(二)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特征
1. 本罪为结果犯和情节犯
2. 本罪主要侵犯的是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
3. 本罪可能对证券市场造成严重损失
4. 本罪具有隐蔽性强,职业化强且有浓厚的专业技术类型的性质
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一) 犯罪客体
1.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2.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 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二) 客观方面
1.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2. 不按照规定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
3. 行为需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
(三) 犯罪主体
1. 主体中“公司、企业”的含义
2. 自然人能否构成本罪的主体
3. 非上市公司是否构成本罪主体
(四) 主观方面
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犯罪形态
(一) 未完成形态
(二) 共犯形态
(三) 罪数形态
四、本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限
(一) 本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界限
(二) 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
1. 主体不同
2. 客观方面不同
3. 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五、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问题及完善
(一) 单罚还是双罚的困惑破解
(二) 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范围的问题及完善
(三) 关于自由刑和罚金刑的适用问题及完善
(四) 关于本罪罚金刑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及完善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多策并举遏制虚假信息犯罪[J]. 刘强. 检察风云. 2014(05)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及建议[J]. 赵黎鸣.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5)
[3]我国经济刑法的立法根据质疑[J]. 王安异.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1(03)
[4]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刑事立法完善[J]. 彭炜. 金融纵横. 2010(05)
[5]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及其防范[J]. 冯宇兰. 金融经济. 2008(20)
[6]论单位犯罪单罚制之弊端及矫正[J]. 高珊琦.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8(03)
[7]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吴青云. 实事求是. 2008(03)
[8]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J]. 马宗兰. 贵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01)
[9]情节犯基本问题研究[J]. 王志祥. 保定学院学报. 2008(01)
[10]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略探[J]. 杨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01)
硕士论文
[1]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违规披露的法律规制[D]. 赵茜雯.北方工业大学 2016
[2]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研究[D]. 李曦.西南大学 2009
[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初探[D]. 曹吴清.华东政法大学 2008
[4]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规制研究[D]. 张自伟.西南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43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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