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警钟鸣,不端行为或触刑
发布时间:2021-10-23 01:02
<正>一、隐瞒病情、行程,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例:某县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郭某某,于2020年1月17日至1月20日在武汉逗留四日。返回家乡后,在其岳母家中居住期间曾前往集市购物,前往亲朋家中串门、聚餐,后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排查期间,隐瞒曾去过武汉的事实。郭某某的行为造成40名密切接触者隔离,家庭成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郭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 2020,15(0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隐瞒病情、行程,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二、制造、传播谣言,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三、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构成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类犯罪
本文编号:3452166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 2020,15(03)
【文章页数】: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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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瞒病情、行程,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二、制造、传播谣言,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三、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构成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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