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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刑法体系的功能化走向

发布时间:2021-12-23 00:01
  网络时代的刑法体系面临如何实现结构性更新的问题,必须在社会治理的视野中来思考刑法体系的发展走向。古典刑法理论有其历史性与社会性,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其思想基础是启蒙理性主义;后者深受彼时自然科学观的影响,体现工程式的控制思维。网络时代社会复杂性的日益加剧,使工程式的控制思维显得捉襟见肘。对于复杂系统而言,生物学能够在认识论与方法论上提供重要的启示。有必要转而运用生态式适应的思维,重新解读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立足于生态式适应的思维来观察"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会得出一些新的发现:法律只能间接地调控其他功能系统;法律不应成为政治系统的工具或经济系统的附庸;法律必须具有不断适应的能力,以实现与全社会系统的共同进化。网络时代需要倡导一种反思性功能主义的刑法观。刑法体系不仅需要走向功能主义,并能以自主体系的形式而存在,同时蕴含自我演化的机制,还需要具备内在的反思性因素。国内刑法理论中出现的各种思潮,除了形式解释论之外,均可归入功能主义的阵容。这些思潮各有自己的不足,存在顾此失彼的缺陷,需要进行相应的补正。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2020,(02)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的挑战:社会治理与刑法体系的发展走向
    (一)当前网络犯罪理论研究中的不足
    (二)网络时代回应挑战的方法论基础
二、思维的更新:从工程式的控制到生态式的适应
    (一)古典刑法理论与启蒙理性主义
    (二)启蒙理性背后的工程控制思维
    (三)工程式控制思维何以捉襟见肘
    (四)生态适应思维给予的重要启示
三、视角的调换:重新审视“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
四、框架的转型:反思性功能主义体系的初步勾勒
    (一)反思性功能主义体系的基本特性
    (二)对国内既有各种刑法思潮的评析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工具,还是武器?[J]. 布拉德·史密斯,卡罗尔·安·布朗.  财富生活. 2020(07)
[2]刑事政策与功能主义的刑法体系[J]. 劳东燕.  中国法学. 2020(01)
[3]如何理解中国的超大规模性[J]. 泮伟江.  读书. 2019(05)
[4]转型中的刑法教义学[J]. 劳东燕.  法商研究. 2017(06)
[5]网络思维的演变与网络犯罪的制裁思路[J]. 于志刚.  中外法学. 2014(04)
[6]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规范超越:吴英案的罪与罚[J]. 高艳东.  中外法学. 2012(02)



本文编号:354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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