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案件司法实践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0 09:19
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的四种类型之一,自入罪以来呈多发、高发态势,在刑事案件占比中长期位列第一。入刑初期,醉驾案件案发率确有大幅下降,交通事故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刑法对醉驾行为的一般预防功能已出现边际效应递减现象。危险驾驶罪入罪门槛低、打击范围大的问题日益凸显,不分情形一律严厉打击醉驾已不符合当前社会实际情况。在认罪认罚制度全面推行的背景下,结合危险驾驶罪特点充分行使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绝对数量大,居刑事案件之首
(二)从重处罚情节占比较低
(三)实刑判处率高
(四)涉案人群特征明显
二、危险驾驶罪司法认定中的难点
(一)隔夜酒驾的认定
(二)当场饮酒的认定
(三)自首的认定
三、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运用不充分
(二)强制措施适用不当
(三)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不畅
四、危险驾驶罪的完善建议
(一)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契机,有效行使不起诉裁量权
(二)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减少羁押型强制措施适用
1.专案专办,加快流程流转。
2.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减少羁押型强制措施适用。
(三)推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1.推动不起诉后训诫制度化规范化。
2.积极推动立法完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法律实务问题研究[J]. 华列兵,王蔚然. 警学研究. 2019(01)
本文编号:36942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绝对数量大,居刑事案件之首
(二)从重处罚情节占比较低
(三)实刑判处率高
(四)涉案人群特征明显
二、危险驾驶罪司法认定中的难点
(一)隔夜酒驾的认定
(二)当场饮酒的认定
(三)自首的认定
三、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运用不充分
(二)强制措施适用不当
(三)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不畅
四、危险驾驶罪的完善建议
(一)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契机,有效行使不起诉裁量权
(二)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减少羁押型强制措施适用
1.专案专办,加快流程流转。
2.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减少羁押型强制措施适用。
(三)推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1.推动不起诉后训诫制度化规范化。
2.积极推动立法完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法律实务问题研究[J]. 华列兵,王蔚然. 警学研究. 2019(01)
本文编号:369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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