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权刑法保护与经济刑法转型之思考
发布时间:2024-01-19 18:2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改革进入深水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矛盾愈加突出,这直接影响到市场的公平竞争与有序发展。企业产权刑法保护的前提与核心,一是市场的公平竞争,二是主体的平等保护。而新时代市场的公平竞争与主体的平等保护需要经济刑法在合理的尺度与范围内介入,这需要通过立法理念的更新、立法技术的革新、刑罚调整的适当来最终完成经济刑法的转型,从而实现市场公平竞争与主体平等保护始终处于一种良性运行状态。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对企业产权刑法保护的启示
二、企业产权刑法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经济刑法与行政刑法的交叉繁复
(二)刑法对经济犯罪行为的失当评价
(三)经济刑法中的空白罪状缺少详尽描述
三、企业产权保护要求经济刑法转型
(一)“刑法规制原理”的转型
(二)“刑法规制内容”的转型
(三)“刑法惩处方式”的转型
本文编号:388026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对企业产权刑法保护的启示
二、企业产权刑法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经济刑法与行政刑法的交叉繁复
(二)刑法对经济犯罪行为的失当评价
(三)经济刑法中的空白罪状缺少详尽描述
三、企业产权保护要求经济刑法转型
(一)“刑法规制原理”的转型
(二)“刑法规制内容”的转型
(三)“刑法惩处方式”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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