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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类犯罪中“凶器”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4-12-22 05:33
  “携带凶器”类犯罪在刑法中主要涉及第264条和第267条,除此之外,在类似的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中也涉及到了持凶器的概念。所以其中凶器的认定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关系到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是构成此种罪名或彼种罪名,犯罪情节轻重。但是由于其并未有准确定义给刑事司法实践的定罪量刑带来了阻碍,不利于推进司法公正和发挥刑法的指引、评价作用。由于凶器认定的重要作用,学术界对其也有诸多探讨。主要观点有两种,分别是“杀伤力说”和“威吓说”,其中“杀伤力说”的到了广泛的认可。其将凶器分为性质上的凶器和用法上的凶器,性质上的凶器由于标准完善极易进行认定。关于用法上的凶器,是指在使用方法上可能或者能够用于杀伤他人的器具。“杀伤力说”虽然较“威吓说”更为合理但仍存在过度评价主体等理论困境。通过分析各种学说,考虑到司法实践应用,凶器应当是可以对人身危害造成现实的且程度极高的危险的有体物。一件物品究竟是凶器还是其他类型物品,这种区分也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面临的问题而且会对凶器的准确判定造成影响。通过将凶器与相关物品在包含范围、适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比较区分,对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解释说明,区别认定。明确凶...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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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刑法对凶器的规定及认定凶器的作用
    1.1 刑法对凶器的规定
        1.1.1 刑法典中关于凶器的规定
        1.1.2 司法解释中关于凶器的规定
    1.2 认定凶器的作用
        1.2.1 区分罪与非罪
        1.2.2 区分此罪与彼罪
        1.2.3 区分犯罪轻重
第二章 界定凶器的学说及评析
    2.1 杀伤力说
        2.1.1 性质上的凶器
        2.1.2 用法上的凶器
    2.2 威吓说
    2.3 相关学说评析
    2.4 凶器与相关物品的区分
        2.4.1 凶器与危险物品的区分
        2.4.2 凶器与“械”的区分
第三章 凶器的类型化认定
    3.1 携带凶器抢夺中凶器的认定
        3.1.1 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3.1.2 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器械
        3.1.3 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
    3.2 携带凶器盗窃中凶器的认定
        3.2.1 行为人携带的器械
        3.2.2 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
        3.2.3 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
    3.3 使用凶器寻衅滋事中凶器的认定
        3.3.1 主观上用于寻衅滋事
        3.3.2 客观上有人身伤害的危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401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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