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界批判法律实务界时常犯的六个错误——以“命案必破”为例
发布时间:2017-06-16 11:13
本文关键词:法学理论界批判法律实务界时常犯的六个错误——以“命案必破”为例,,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法学理论界已经形成了观点先行、大胆批判的研究模式,在批判法律实务界时经常犯下下述错误:缺乏对主观判断不可靠性的警惕,忽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学术程序;对法律实务界进行"有罪推定",缺乏中立、客观、公正的学术精神;将中央集权型和地方分权型司法体制混为一谈,对西方法学理论的适用范围缺乏敏感;治学态度不严谨,滥用研究资料;理论粗疏,对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体现茫然无知;存在严重理论盲点,看不到法律实务界具体工作的制度意义。
【作者单位】: 山东警察学院科研处;
【关键词】: 法学理论界 法律实务界 批判 错误 命案必破
【分类号】:D924.34;D631.2
【正文快照】: 在当代中国法学界,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观点先行”的研究模式,即首先提出自己的观点,将其假定是正确的,然后以之为基础开展下一步的研究工作。面对法律实务界出现的种种问题,“观点先行”的研究模式往往导致“大胆批判”的学术现象,这表现为:法律实务界中许多备受推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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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5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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