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刑法的理论错位
发布时间:2017-08-07 22:21
本文关键词:风险刑法的理论错位
【摘要】:近年来,风险刑法成为刑法学界的新宠,讨论异常热烈。遗憾的是,无论是风险刑法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对风险社会理论所言的"风险"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尽管刑法所打击的"危险"同风险社会理论中的"风险"在人为性、未来性、延展性上存在相同之处,但二者也在合法性、两面性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将"危险"和"风险"二者简单等同,刑法也不能因打击"危险"而演变成"风险刑法"。在风险社会理论中,风险并非人们谈之色变的恶魔,恰恰相反,风险是获取更高安全标准的钥匙,风险社会亦非真实的社会形态,无法成为刑法理念变迁的社会背景。换言之,风险社会理论不能成为风险刑法正当性的理论基础。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危险 风险社会 自反性现代性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胡彦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言以《公共政策和风险社会的刑法》〔1〕一文为标志,风险刑法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新宠。其后,关于风险刑法的争议和讨论在中国刑法学者之间进行得如火如荼。根据支持与否,可以将不同观点的学者区分为三方:一是积极支持者,二是谨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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