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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考量

发布时间:2016-10-10 19:22

  本文关键词: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考量,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考量

2012-04-24 09:57:20 字体:     

摘 要:公共利益是现代行政之目的,也是行政法能够成为部门法的重要基础,因而在行政法当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行政法中的公共利益,不但限定了公民所拥有的权利界限,而且也为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明确了法律规范。为此,应当在立法、行政及司法等环节上对行政法中的公共利益进行界定,从而保障行政法中的公共利益能够实现。本文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探讨了行政法视野下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制度建设,提出了行政法视野下维护公共利益的对策选择。

关键词:行政法;公共利益;制度建设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通过平衡各种利益和需求,妥善解决好其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实现规则之治理,这就不能离开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作为行政法体系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占有十分特殊的地位。加强行政法下公共利益之考量,对于研究行政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1  公共利益的概念界定   一是公共,表示为公众所有,是公共利益的重心。人作为一种社会群体,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在某一范围之内占据多数的势力集团经过人口流动,就有可能形成另外的集团,而公共利益也会得以改变。由此可见,公共自有其相对性,而相对性正是公共利益之所以不确定的原因。二是利益,从哲学上看,主要表现为某一特定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意义,并为主体自身或其他评价者承认对于有关主体之存在具有价值。可见,利益的不确定性和利益自身的特性是相互联系的,而该特性之形成又取决于客体、主体及主、客体间的关系。综上,公共利益是在一定范围内,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多数人之利益要求而确定的,,确定的关键不在于一定范围的确定上,而在于范围内多数人之确定。这就造成了公共利益具有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利益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受益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这两个方面。 2  行政法视野下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制度建设 2.1  建立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互平衡的听证制度   公共利益之本质在于实现与维护社会中各位成员的基本利益。因此,要确定何为公共利益,就要在决策的过程中倾听每一个人的呼声与意愿。假如社会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将个人意愿公开而直接地表达出来,并能被决策者们所采用,那就是真正地体现出公共利益之内涵。当然,从现实操作层面来考虑,真正倾听每一位成员的声音,关注社会共同体当中每一位成员的实际意愿,从而实现每一位成员的利益。这对于一个决策者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领导者在决策过程中“关门”制定政策的理由。建立听证制度,通过有代表性地听取各位社会成员的呼声与意愿,赋予当事人就一些重要事实表达自身意见的良机,并将这些意见与呼声有机融合到公共利益的决策机制之中。 2.2  建立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互平衡的协商制度   现实当中,即使是能够真正体现出每一位成员利益的公共利益,它和个人利益之间也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冲突。这是因为公共利益所涉及的还是每一位成员的切身利益。在要求个人或者少数人牺牲其自身利益而去服从公共利益时,不免就会发生难以预见的冲突,而协商机制则是缓和这一矛盾的理想选择。由于在协商过程中,公共意志得到了有效整合,公共利益也能得到合理的表达,社会当中的每个成员都能根据公共信息及个人判断对个人利益与公共的利益形成共识,并缓和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让公共利益能够更好地符合各成员之利益。 2.3 建立合理的法律确定制度   当社会当中的每一位成员利益都能表达出来,而且成员对于公共利益之认识已达到相当共识,那就很有必要通过社会成员进行表决,把公共利益通过法律之形式加以确定。如果直接民主制度还是十分切实可行的话,假如间接民主制度能够保障各代表均为当地选民自由选出来的,而且能代表当地选民之利益。那这些代表聚集起来,就可以通过表决之形式,把公共利益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诚然,因为公共利益本身是十分复杂的,在法律界定其内容的时候,不但要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各项利益,而且还应包括法律原则之规定,这就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依据法律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证。 3  行政法视野下维护公共利益的对策选择 3.1  立法机关运用立法程序以确认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之界定权应当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这是因为,只有人民自己,才能知道何为自身共同利益,也惟有人民才是公共利益中最为权威的决定者,而由公众自行来决定公共利益内容的最佳形式,莫过于由人民代表机关或者代议机构来制定出法律。所以,唯有立法机关才能以立法形式设定公共利益的具体条款。因为公共利益往往具备了不确定性与相对性,在应用中容易被滥用,甚至曲解。立法机关在进行立法时,应当要尽可能地审查出公共利益在各种情境之中的形态与表现形式,也就是要尽可能地将公共利益内容加以具体化,让人民群众能通过相关法律规范来明确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与目的。与此同时,立法机关在确定公共利益条款过程中,应当全面征求与听取各方的意见,考虑与权衡各个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最终建立起一种相对较为完善的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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