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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劳动合同的影响研究——以不可抗力与风险负担规则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10-20 16:02
  疫情对劳动合同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存续与劳动者薪酬的负担问题,对于疫情与相关防控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宜一刀切地将其认定为不可抗力适用免责条款的规定,而应当分析其所造成的不同履行障碍样态进行风险分配。具体而言,疫情直接引起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的,可适用劳动法上的病假或事假规则,企业原则上不能解除合同且应当承担继续支付工资的义务,但可根据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程度适当调整工资的发放比例;对于因政府管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或致使企业不能受领劳动的,一方面要遵循劳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应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补贴措施,缓解疫情防控期间的劳资矛盾。 

【文章来源】:山东工会论坛. 2020,26(06)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不可抗力与风险负担规则的涵义及适用
    (一)不可抗力的涵义
    (二)不可抗力在劳动合同中的适用
    (三)风险负担规则的涵义及适用
三、疫情导致劳动合同出现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疫情直接引发劳动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负担规则
        1. 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
        2. 企业无法受领劳动
    (二)疫情间接引发劳动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负担规则
四、重大疫情防控的社会法完善与建议
    (一)建立重大卫生事件防控下的劳动者工资补偿制度,缓解劳资矛盾
    (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障功能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企业“停工风险”分担的劳动法理与机制——以国家、企业、劳动者共担风险为视角[J]. 陈靖远.  政法论坛. 2020(04)
[2]对疫情引起的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律思考[J]. 宋杉杉.  中国经贸导刊(中). 2020(06)
[3]疫情下停工期的法律性质认定与待遇给付[J]. 周湖勇.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0(03)
[4]重大疫情防控中工资给付风险负担与社会补偿的法制完善[J]. 肖竹.  行政法学研究. 2020(03)
[5]劳动者因疫情无法正常劳动的工资支付分担机制[J]. 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20(03)
[6]危机中的制度空间:重大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特殊调整研究[J]. 李静.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20(05)
[7]新冠疫情下若干劳动合同问题研究[J]. 孙春蕾.  现代商贸工业. 2020(14)
[8]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件在劳动用工关系领域适用的思考[J]. 郑小龙.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0(02)
[9]疫情防控背景下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时的风险负担规则研究[J]. 沈建峰.  比较法研究. 2020(02)
[10]受疫情影响解除劳动合同之理由应明确界定——以如何防范企业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规避经济性裁员的报告为例[J]. 程阳,余燕.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03)



本文编号:344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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