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育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基于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
发布时间:2021-11-16 00:40
自2015年国家提出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后,我国正式由紧缩型生育政策转向宽松型生育政策,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但政策实行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并未达到预期。调查显示"二孩政策"对多数育龄人群的影响较弱,实施效果欠佳,仅有宏观政策的引导还不足以增强生育意愿。而影响人口生育的主要因素是育儿费用高、工作繁忙、生育假期短、生育福利配套不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从立法上完善生育假及育儿津贴制度,增添配套福利政策,夯实二孩政策基础势在必行。政府部门需及时出台配套的生育保障制度,与每个独立的生育主体之间达成正向的相互配合,以便更好发挥"全面二孩"政策的积极效应,最终实现人口的持续性发展。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2020,(14)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2015年~2017年各孩次出生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人口出生率为12.07‰,自然增长率为4.96‰,出生人口为1655万。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人口生育率、自然增长率都得到一定提升,出生人口也达到1786万,但自2017年开始至2019年,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数出现“三连降”,2019年的人口出生率下降至10.48‰,自然增长率更是跌至3.34‰,全年出生人口数为1465万人(如图1所示)。此外,通过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发展委员会官方发布的数据可看出,2015至2017年一孩出生数呈下降趋势,二孩出生数增加,由2015年的652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883万人(如图2所示),2018年政策集中释放效应弱化,二孩生育趋于平稳,整体生育水平略低于2017年。生育政策初期二孩出生人口比重提高,是生育政策调整效应与一孩生育水平下降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现有生育政策调整后所带来的中长期效果不能适应人口长期发展战略,未能够从根本上持续、有效地刺激育龄人群整体生育,这将加大我国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的风险。图2 2015年~2017年各孩次出生数
受访对象中根据婚姻状况划分,已婚人群占49.1%,未婚人群占50.9%,该样本分布较均衡,有助于比对两大群体的生育意愿差异。未婚人群中未育占96.54%,选取“未婚未育”作为因变量X,“结婚与生育意愿”作为自变量Y,通过交叉分析得出有结婚意愿及生育意愿仅为56.57%,无结婚意愿达21.12%,无生育意愿占比达39.84%,该群体虽为适格婚育主体,但其婚育意愿并不强烈,将影响未来社会的整体婚育水平(如图3所示)。2.已婚人群生育意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二孩”政策配套问题[J]. 冉昊. 中国人大. 2018(19)
[2]从产假到家庭生育假——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制度逻辑与改革路径[J]. 黄镇. 云南社会科学. 2018(04)
[3]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的生育意愿和法律保障实证研究[J]. 王蓓. 东方法学. 2018(04)
[4]全面二孩政策下男性参与家庭照料的困境与路径[J]. 李桂燕.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3)
[5]实现全面二孩政策目标需要整体性的配套[J]. 彭希哲. 探索. 2016(01)
[6]生育产假制度发展的国外经验及其启示意义[J]. 李西霞.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1)
本文编号:3497832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2020,(14)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2015年~2017年各孩次出生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人口出生率为12.07‰,自然增长率为4.96‰,出生人口为1655万。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人口生育率、自然增长率都得到一定提升,出生人口也达到1786万,但自2017年开始至2019年,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数出现“三连降”,2019年的人口出生率下降至10.48‰,自然增长率更是跌至3.34‰,全年出生人口数为1465万人(如图1所示)。此外,通过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发展委员会官方发布的数据可看出,2015至2017年一孩出生数呈下降趋势,二孩出生数增加,由2015年的652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883万人(如图2所示),2018年政策集中释放效应弱化,二孩生育趋于平稳,整体生育水平略低于2017年。生育政策初期二孩出生人口比重提高,是生育政策调整效应与一孩生育水平下降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现有生育政策调整后所带来的中长期效果不能适应人口长期发展战略,未能够从根本上持续、有效地刺激育龄人群整体生育,这将加大我国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的风险。图2 2015年~2017年各孩次出生数
受访对象中根据婚姻状况划分,已婚人群占49.1%,未婚人群占50.9%,该样本分布较均衡,有助于比对两大群体的生育意愿差异。未婚人群中未育占96.54%,选取“未婚未育”作为因变量X,“结婚与生育意愿”作为自变量Y,通过交叉分析得出有结婚意愿及生育意愿仅为56.57%,无结婚意愿达21.12%,无生育意愿占比达39.84%,该群体虽为适格婚育主体,但其婚育意愿并不强烈,将影响未来社会的整体婚育水平(如图3所示)。2.已婚人群生育意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二孩”政策配套问题[J]. 冉昊. 中国人大. 2018(19)
[2]从产假到家庭生育假——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制度逻辑与改革路径[J]. 黄镇. 云南社会科学. 2018(04)
[3]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的生育意愿和法律保障实证研究[J]. 王蓓. 东方法学. 2018(04)
[4]全面二孩政策下男性参与家庭照料的困境与路径[J]. 李桂燕.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3)
[5]实现全面二孩政策目标需要整体性的配套[J]. 彭希哲. 探索. 2016(01)
[6]生育产假制度发展的国外经验及其启示意义[J]. 李西霞.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1)
本文编号:349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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