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5 11:31
反垄断法的实施包括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两种途径,而反垄断行政执法和民事诉讼分别是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的重要内容,并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两者在具体的操作中存在诸多的冲突,包括启动程序的冲突、竞合程序的冲突和后继程序的冲突。因而,有效协调反垄断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程序对于充分发挥两种制度的作用,共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积极的意义。在启动程序上,域外国家或地区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行政程序前置模式和行政程序不前置。其中,行政程序不前置是立法发展趋势,我国立法上尽管未明确这一点,但司法解释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在竞合程序上,原则上法院不应中止审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两种程序的进程和案情的难易程度中止案件的审理。此外,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沟通,例如,行政机关向法院提供意见和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调取相关材料;在后继程序上,要尊重前续程序的裁决或决定,并区分后继行政执法和后继民事诉讼两种情况,分别探讨。在探索两种制度在启动、竞合和后继程序等阶段的协调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寻求案件之外的协调机制,如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和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等。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协调的一般分析
第一节 反垄断法实施途径的解读
一、 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模式下的行政执法解读
二、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模式下的民事诉讼解读
第二节 反垄断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的冲突和协调
一、 两者冲突的表现
二、 两者协调的基础和必要性
第二章 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的协调机制
第一节 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规定
一、 行政程序前置模式
二、 行政程序不前置模式
第二节 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启示
第三节 我国的立法规定和实践操作
第三章 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程序竞合的协调机制
第一节 法院是否中止诉讼的判定
一、 法院是否中止诉讼的几个基础问题
二、 法院是否中止诉讼的具体判定
第二节 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
一、 行政机关向法院提供意见
二、 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调取相关材料
第四章 后继程序的协调机制
第一节 后继行政执法相关问题探讨
一、 法院裁判在后继行政执法程序中的效力
二、 行政机关作出与法院裁判不一致的决定后的再审或重审问题
第二节 后继民事诉讼相关问题探讨
一、 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
二、 原则上法院要充分尊重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的决定
三、 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不受行政执法机关决定的约束
第五章 其他协调机制的探讨
第一节 司法建议的功能与运用
第二节 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反垄断法之公共执行与私人实施的协调[J]. 丁国峰,毕金平.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1)
[2]反垄断民事诉讼:设置“行政前置”程序必要与否?[J]. 闫卫军. 河北法学. 2011(04)
[3]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行政决定在反垄断“跟进诉讼”程序中的效力[J]. 吴宏伟,闫卫军. 新疆社科论坛. 2010(05)
[4]反垄断“单独诉讼”中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协调问题[J]. 吴宏伟,闫卫军. 河北学刊. 2010(05)
[5]论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协调[J]. 王先林.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0(03)
[6]论反垄断法目的与实施机制[J]. 何治中. 金陵法律评论. 2007(02)
[7]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初探[J]. 王健. 法商研究. 2007(02)
[8]论行政公益诉讼[J]. 董丽君. 湖南社会科学. 2004(06)
[9]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J]. 叶必丰. 法学研究. 1997(05)
硕士论文
[1]反垄断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D]. 孙爽.安徽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608458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协调的一般分析
第一节 反垄断法实施途径的解读
一、 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模式下的行政执法解读
二、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模式下的民事诉讼解读
第二节 反垄断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的冲突和协调
一、 两者冲突的表现
二、 两者协调的基础和必要性
第二章 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的协调机制
第一节 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规定
一、 行政程序前置模式
二、 行政程序不前置模式
第二节 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启示
第三节 我国的立法规定和实践操作
第三章 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程序竞合的协调机制
第一节 法院是否中止诉讼的判定
一、 法院是否中止诉讼的几个基础问题
二、 法院是否中止诉讼的具体判定
第二节 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
一、 行政机关向法院提供意见
二、 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调取相关材料
第四章 后继程序的协调机制
第一节 后继行政执法相关问题探讨
一、 法院裁判在后继行政执法程序中的效力
二、 行政机关作出与法院裁判不一致的决定后的再审或重审问题
第二节 后继民事诉讼相关问题探讨
一、 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
二、 原则上法院要充分尊重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的决定
三、 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不受行政执法机关决定的约束
第五章 其他协调机制的探讨
第一节 司法建议的功能与运用
第二节 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反垄断法之公共执行与私人实施的协调[J]. 丁国峰,毕金平.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1)
[2]反垄断民事诉讼:设置“行政前置”程序必要与否?[J]. 闫卫军. 河北法学. 2011(04)
[3]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行政决定在反垄断“跟进诉讼”程序中的效力[J]. 吴宏伟,闫卫军. 新疆社科论坛. 2010(05)
[4]反垄断“单独诉讼”中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协调问题[J]. 吴宏伟,闫卫军. 河北学刊. 2010(05)
[5]论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协调[J]. 王先林.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0(03)
[6]论反垄断法目的与实施机制[J]. 何治中. 金陵法律评论. 2007(02)
[7]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初探[J]. 王健. 法商研究. 2007(02)
[8]论行政公益诉讼[J]. 董丽君. 湖南社会科学. 2004(06)
[9]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J]. 叶必丰. 法学研究. 1997(05)
硕士论文
[1]反垄断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D]. 孙爽.安徽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60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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