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06 19: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出台,将慈善信托监察人改为“根据需要设立”,此法条的修改体现国家简政放权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思想,但其实质上弱化了慈善信托监管机制的作用,给受托人更大的“施展”空间,并且由于慈善信托受益人不特定无法有效实施监督,宽松的监管模式无异于增加受托人触及道德底线的风险。本文立足于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立法和实践现状,对我国信托监察人制度由来进行概括,《信托法》和《慈善法》中都有信托监察人的规定,但都只是停留在原则化规定层面,并没有出台全面的实施细则,自愿设立弊端主要有权利义务不清、准入退出机制欠缺、制度不全面、自愿设立意识淡薄。实践中慈善信托的数量越来越多,担任信托监察人的主体更加多样,设立也更加灵活自由,但由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限,导致实践中信托监察人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作用。结合我国制度现状,笔者认为我国信托监察人应当继续采取强制设立主义,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慈善信托信任机制尚未建立。我国慈善组织负面新闻不断,造成公众的质疑,慈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存在多种形式,很难建立可靠的信任机制,所以实践中信任机制的欠缺要求必须设立信托监察人;其次,慈善信托当...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综述
1.3 研究方法
1.4 创新与不足
2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现状
2.1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立法现状
2.1.1 权利义务规定不完善
2.1.2 法律适用冲突
2.2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实践操作
2.2.1 委托人、受托人类型多样
2.2.2 信托监察人类型单一
2.3 慈善信托监察人自愿设立之弊端分析
2.3.1 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2.3.2 委托人缺乏设立积极性
3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强制设立的必要性
3.1 慈善信托信任机制尚未建立
3.2 慈善信托当事人制衡机制缺乏
3.2.1 委托人监督权受限
3.2.2 受托人类型多样增加监管难度
3.2.3 受益人实现监管权有障碍
3.3 慈善信托监管主体地位模糊
4 域外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的比较分析
4.1 英国慈善委员会制度
4.2 美国信托代表人制度
4.3 日本公益信托管理人制度
4.4 我国台湾地区公益信托监察人制度
4.5 域外监察人制度的特点
4.5.1 明确强制设立监察人规定
4.5.2 明确的选任、变更和退出规定
4.5.3 全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
4.5.4 数位慈善信托监察人议事规则
5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律制度的完善
5.1 灵活适用“证照分离”
5.2 明确监督主体的监管内容
5.3 完善慈善信托监察人选任退出机制
5.4 明确慈善信托监察人权利义务规定
5.5 增设数位监察人争议解决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慈善信托法律制度的变迁逻辑与完善路径[J]. 柳长浩. 齐鲁学刊. 2020(06)
[2]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律制度探析[J]. 孙洁丽.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3)
[3]我国慈善信托法律规则之反思[J]. 文杰. 理论月刊. 2020(06)
[4]我国慈善信托现状及政策建议[J]. 傅昌銮,王梦珂.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09)
[5]我国公益信托监察人制度的移植审思与制度安排[J]. 乔博娟,刘佳. 重庆社会科学. 2019(01)
[6]慈善信托政府监管权配置研究[J]. 魏艳.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8(06)
[7]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制发展、法律定位与规范重构[J]. 闫海. 学术探索. 2018(05)
[8]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之思考与建议[J]. 王劲颖. 社会福利. 2018(03)
[9]台湾地区公益信托制度研究[J]. 齐萌,徐刚. 亚太经济. 2017(06)
[10]完善我国慈善信托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J]. 李文华. 法学杂志. 2017(07)
本文编号:3728234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综述
1.3 研究方法
1.4 创新与不足
2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现状
2.1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立法现状
2.1.1 权利义务规定不完善
2.1.2 法律适用冲突
2.2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实践操作
2.2.1 委托人、受托人类型多样
2.2.2 信托监察人类型单一
2.3 慈善信托监察人自愿设立之弊端分析
2.3.1 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2.3.2 委托人缺乏设立积极性
3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强制设立的必要性
3.1 慈善信托信任机制尚未建立
3.2 慈善信托当事人制衡机制缺乏
3.2.1 委托人监督权受限
3.2.2 受托人类型多样增加监管难度
3.2.3 受益人实现监管权有障碍
3.3 慈善信托监管主体地位模糊
4 域外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的比较分析
4.1 英国慈善委员会制度
4.2 美国信托代表人制度
4.3 日本公益信托管理人制度
4.4 我国台湾地区公益信托监察人制度
4.5 域外监察人制度的特点
4.5.1 明确强制设立监察人规定
4.5.2 明确的选任、变更和退出规定
4.5.3 全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
4.5.4 数位慈善信托监察人议事规则
5 我国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律制度的完善
5.1 灵活适用“证照分离”
5.2 明确监督主体的监管内容
5.3 完善慈善信托监察人选任退出机制
5.4 明确慈善信托监察人权利义务规定
5.5 增设数位监察人争议解决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慈善信托法律制度的变迁逻辑与完善路径[J]. 柳长浩. 齐鲁学刊. 2020(06)
[2]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律制度探析[J]. 孙洁丽.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3)
[3]我国慈善信托法律规则之反思[J]. 文杰. 理论月刊. 2020(06)
[4]我国慈善信托现状及政策建议[J]. 傅昌銮,王梦珂.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09)
[5]我国公益信托监察人制度的移植审思与制度安排[J]. 乔博娟,刘佳. 重庆社会科学. 2019(01)
[6]慈善信托政府监管权配置研究[J]. 魏艳.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8(06)
[7]慈善信托监察人:法制发展、法律定位与规范重构[J]. 闫海. 学术探索. 2018(05)
[8]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之思考与建议[J]. 王劲颖. 社会福利. 2018(03)
[9]台湾地区公益信托制度研究[J]. 齐萌,徐刚. 亚太经济. 2017(06)
[10]完善我国慈善信托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J]. 李文华. 法学杂志. 2017(07)
本文编号:372823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728234.html